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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付卡牌照还有哪些你不知道的事
移动支付网 作者 佘云峰:移动支付的加速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业态,在二维码、NFC等创新支付的逐渐普及下,以“卡”为介质的支付方式正在逐渐迭代更新,首当其冲的当属以“预付卡”为主的各类会员、消费卡。
预付卡行业的加速演变,一方面与移动支付市场的蓬勃发展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还与预付卡行业甚至整个支付行业的监管趋严脱不了干系。
此前移动支付网针对公共交通领域的预付卡现状和发展进行了分析(详情见:移动支付渗透公共交通领域对预付卡行业的影响),此篇文章将针对整个预付卡行业的一些相关知识进行总结,以更加全面的认识预付卡行业。
能在全国发行和受理预付卡的机构
据移动支付网数据库资料统计,截至2020年3月,央行共进行了八批支付牌照的续展,其中关于“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牌照共170多家,而其中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的仅有6家。
从图表可以看出,全国范围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支付机构是非常特殊的许可类型,央行仅在第一批牌照时有发放,之后的预付卡牌照全部都是规定了具体的业务经营区域。可以说,全国性的预付卡牌照是彼时支付市场百废待兴的产物,随着监管的趋严和市场的规范,这类牌照可能会就此划下句点。
另外比较有趣的是,这6家机构都进行过更名,名字基本都更换成了与“支付”更加相关的形式,而且其中3家都合并了相关公司的支付业务,增加了移动电话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
仅支持“预付卡受理”的机构
除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之外,还有一类关于预付卡的牌照是“预付卡受理”,目前也有6家机构持有“预付卡受理”牌照,而其中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4家机构的“预付卡受理”牌照支持全国范围受理。
那么,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单纯的预付卡受理牌照有何区别呢?正如其字面意思一样,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是可以分开的。拿到“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机构,即可以发行预付卡,且需要为其发行的预付卡提供一定的受理网络,但如果只拿到“预付卡受理”牌照则只能接受其它预付卡发卡机构的授权或委托,受理该预付卡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而不能自发卡。
同时,“预付卡受理”机构仅能参与资金的清分,但不结算资金,资金的结算同样需要对接到原有的发卡机构。
支持“线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预付卡机构,那就是具有“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许可的机构。目前仅有7家单独拥有此类牌照机构,分别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汇元银通(北京)在线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
最早还包含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但其在首批续展中终止了该项业务。
那该类牌照与普通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有何区别呢?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该类牌照实际上是支付机构通过其发行的预付卡(可以是实体卡,也可以是电子形式)为其线上的一些实名支付账户进行充值的操作,比如游戏账户充值、手机号充值等。
其中,类似于盛付通、汇元银通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仅限于为本机构开立的个人网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使用,也就是说其发行的预付卡只能为其公司旗下或特约商户开设的实名账户进行充值;而类似于运营商的牌照则没有作这样的限制。
据央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表示,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渠道只包括三种情况:一是缴纳公共事业费;二是在发卡机构拓展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中使用;三是同时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卡机构,其发行的预付卡可向持卡人在本机构开立的实名的网络支付账户充值,但同一客户的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年累计充值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元。
因此目前来看,这类机构所发行的预付卡多以数字卡券为主,主要用来为其机构内部或者合作商户的线上实名账户进行充值,比如一些游戏账户、内部福利消费券等等。跨机构充值账户的场景似乎比较少,至少笔者没有了解到,欢迎大家补充。
被央行注销牌照的预付卡机构
预付卡牌照是支付牌照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类别,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监管的趋严,预付卡机构的生存环境受到了挤压,众多预付卡机构被央行注销了牌照。
央行共注销了34张《支付业务许可证》,持牌支付机构还剩237张。其中28张为预付卡牌照,占被注销牌照总数的8成以上,仅有6张为非预付卡牌照,具体包括: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和信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易通支付有限公司、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盛炬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其中,仅乐富支付是被央行因违规不予续展的,其它5个机构都被要求进行了合并而注销。
而在上图中被注销预付卡牌照的机构来看,被注销的原因五花八门,有被合并的、有严重违规不予续展牌的、有主动申请注销的、有未提交续展申请的等等,其中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续展情形最多。
规定内容具体情形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数据等手段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或恶意拒绝、阻碍检查监督。
强监管下,预付卡机构亟待转型
随着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领域,行业开始迎来严格的监管,因此屡屡被注销牌照。
无论是主动申请注销牌照,还是因为违规操作被央行摘牌,都表现出了预付卡市场红利不在的形势。移动支付的兴起让预付卡消费的体验优势不复存在,支付红包的流行和花样也消解了预付卡作为礼品卡的差异化优势,于是整个预付卡市场进入低迷期。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央行已于2019年1月完成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存管工作。《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除预付卡发行或充值业务产生的备付金外,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全额、直接交存至开立在人民银行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预付卡发行与充值产生的备付金应通过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交存。
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选择一家备付金银行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收取客户的购卡、充值资金,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或者向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以外的账户转账。
备付金的集中存管让原本就捉襟见肘的预付卡机构更加雪上加霜。可以预计,未来还会有一些预付卡机构合并业务甚至放弃牌照,也因此,预付卡机构需要在复杂多变的移动支付市场寻求合规与转型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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