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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3日。
(原题为《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6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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