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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将辅警顶在引擎盖上加速逃逸,获刑9个月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2020-07-21 20:40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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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截图。 长宁区检察院 供图

把辅警顶在引擎盖上,“黑车”司机成冲(化名)开了1.3公里。

7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宁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成冲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检察机关介绍,2020年4月10日上午10时许,成冲驾驶车辆在上海市七莘路、红翔三路附近招揽乘客时,因违法停车被巡逻民警驾车拦下。

为逃避处罚,成冲当即倒车转向,意欲逃离现场,却被赶来的辅警挡住了前路。辅警站在车头前,指示成冲停车,但成冲不管不顾仍加速向前,最后直接将辅警顶在引擎盖上驶离现场。

辅警手抓雨刮器,身体紧贴引擎盖,才勉强保持平衡。行驶约1.3公里后,成冲自认为摆脱了民警的抓捕,这才放慢速度,使辅警得以下车。经鉴定,辅警伤势构成轻微伤。

当日下午,成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成冲系无证驾驶。到案后,成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协助执法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属于法律保护范畴,对于辅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受的不法侵害,应依法予以惩处。

本案中,成冲驾驶机动车拖曳正在配合民警执法的辅警,致其轻微伤后果,系故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宁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成冲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机关提醒,在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公民应当自觉服从指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以暴力方法阻碍辅警配合人民警察执法的,同样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错上加错。

    责任编辑:王维佳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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