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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上海推出二十项举措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
7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该《实施方案》从学习宣传、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针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提出了二十项具体举措,具体如下:
一、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1.大力宣传制定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社区、学校、企业,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教育;
2.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
3.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检察人员全员大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
4.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组建市级民法典宣讲团,分层分类大力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
5.建立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纲要,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6.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二、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7.在起草地方立法草案过程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设计出符合民法典要求,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8.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正式实施实现有机衔接;
9.按照权限严格开展备案审查或法制审核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符合民法典要求;
10.编制民法典相关条款工作指引,明晰民法典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具体要求。
三、以实施民法典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1.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1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活动,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13.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单,行政执法机关要梳理与民法典中行政执法规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同时对有关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相应调整;
14.严格依法出台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与民法典精神和要求相违背的内容。
四、准确适用民法典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15.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标准,充分了解民法典新的制度设置,有效把握新的规则变化,及时研究解决审判、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16.清理司法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民法典精神、规定保持一致;
17.提高民事案件审理水平和效率,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8.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英烈保护等领域的公益维护职责;
19.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作用,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推进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办表示,将抓好《实施方案》落实的统筹协调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问题意识,以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为契机,全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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