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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父亲十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家属申报见义勇为
上游新闻7月10日消息,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该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
7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杨某燕母亲陈礼言向广西灵山县政法委递交了申请确认杨时愔(杨某燕之父)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
7月10日,“百香果女孩”母亲与代理律师前往灵山县政法委递交申请材料。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2009年8月26日,杨时愔为救落水儿童,不幸遇难。杨某艳母亲独自抚养5个孩子长大,依靠种植百香果维生。
7月10日,杨某燕家属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侯士朝告诉记者,杨某燕被害之后,整个家庭陷入巨大悲伤之中。杨某燕的母亲陈礼言依旧种百香果供剩下的几个孩子上学,但是家庭条件非常差。了解到当地政策之后,律师建议陈礼言给杨时愔申请见义勇为人员,希望政府认定杨时愔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予以适当奖励。
侯士朝称,当时出警的派出所以及村委会在前几天都出具了证明材料,证明了杨时愔确系为救落水儿童而遇难,目前广西灵山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已经接收了申请材料。
6月24日,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百香果女孩”父亲因救人不幸身亡的证明。受访者供图
今年3月25日,“百香果女孩”杨某燕遇害案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在父亲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为何死刑改死缓?该案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的改变曾引起广泛讨论。杨某艳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告诉记者,杨某燕家属不接受二审判决结果,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目前申诉材料还在审核当中。
(原题为《“百香果女孩”父亲10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 家属为其申请见义勇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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