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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实控人马兴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7月9日晚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康美,康美药业,600518)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公告显示,马兴田1969年7月出生,广东省普宁市人,工商管理博士,制药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参事室顾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同时担任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广州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同心俱乐部副主席,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大工商英才、中国医药年度人物、最受尊敬上市公司领导者、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中国百佳CEO、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致敬人物、广东省医药行业特殊贡献企业家、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通过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康美药业32.75%的股份。
此前证监会网站5月14日消息,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查明,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亿元,在上述三份财报中总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
此外,康美药业2018年虚增固定资产11.89 亿元,虚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虚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
彼时,证监会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在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中,马兴田遭终身市场禁入,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
ST康美表示,马兴田自2020年5月份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公开资料显示,ST康美2001年3月19日登陆上交所,主营主营业务是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为核心,涵盖西药、保健食品、中药材市场经营、医疗服务等业务,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系统,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OTC 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公司主要产品为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西药、保健食品、食品等,是2019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
7月9日,ST康美上涨1.19%,收于2.5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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