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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令”实施半年:安徽江苏湖北各自出招抓落实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岳怀让
2020-07-05 12: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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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 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长期以来,受水域污染、过度捕捞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十年禁渔,留出更多空间和时间,让长江休养生息,为子孙谋利造福,势在必行。

长江十年“禁渔令”实施已过去半年,沿江各省份近日陆续公布了“禁渔令”执行情况。

安徽多地公布打击非法捕捞野生江鲜案例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长江流域多地陆续公布了多起“电鱼”等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据安徽媒体《市场星报》消息,6月25日,芜湖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在长江段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蛟叽行政村附近开展禁渔巡查,现场向二坝派出所移送一起涉嫌在禁渔期内采用“电打鱼”方式捕鱼的案件。接到案件后,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二坝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并第一时间将嫌疑人及捕鱼用具带至派出所。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管某富对在长江流域禁渔期使用“电打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鱼、虾等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经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犯罪嫌疑人管某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捕鱼用的电瓶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所用船只已被当地政府部门予以拆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依法侦办中。

据人民网-安徽频道消息:6月29日,安徽省庐江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在长江巢湖流域实施非法捕捞活动的收鱼、捕鱼违法犯罪团伙。截至目前,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扣渔船、电瓶、渔网等作案工具40余件。

2020年1月1日起,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实施全面禁渔。在禁渔期内,仍然有人在巢湖沿线庐江境内的同大镇、白山镇等地收购当地渔民非法捕捞的渔产品。

今年5月份,庐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肥西县三河镇人代某、张某在巢湖禁渔期内,仍在庐江县巢湖沿岸的同大、盛桥等镇收购渔民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涉案金额达几十万元。在经过缜密侦查后,民警摸清了该非法收鱼、捕活动规律。6月29日,庐江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辅警80余人开展集中抓捕行动。

据铜陵电视台消息:近日,铜陵义安公安分局和义安区渔政部门执勤时现场抓获2名非法捕捞嫌疑人,该案也是长江铜陵段水域实施全面禁捕退捕以来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据了解,7月1日21时许,胥坝乡居民刘某夫妻两人驾驶自家木质机动船,携带蓄电瓶、逆变器、电渔网等非法捕渔工具来到长江铜陵段安平洲水域顺游而下进行捕捞,准备次日将捕获的鱼类带到附近菜市场贩卖。在钱湾夹江附近水域时,被执法人员抓获,现场查获鮠鱼2尾,鲤鱼1尾。目前,刘某夫妻因涉嫌非法捕捞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苏对“捕捞”“江鲜”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严格准入

推进长江流域禁渔,江苏省的做法包括设置市场监管专项组。

据新华网消息,7月3日上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成立了省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市场监管专项组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表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全社会治理,畅通110、12315等渠道,鼓励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会上成立了江苏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统筹指导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

会议指出,江苏“涉渔”市场主体数达到21.5万户,需要各成员单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互相补台,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迅速调查处理。

消息指出,江苏省在准入环节,对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在销售环节,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广告监管环节,加强监测排查,对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武汉市洪山区本月起例行每日巡江检查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本月起例行每日巡江检查。

据荆楚网消息:7月2日,武汉市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常年禁捕的第二天,武汉市洪山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继宝、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梅玖、天心洲市场监管所所长王晓辉、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熊开灏等人乘水务执法船,对长江天兴洲段开展了巡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强化禁渔管理,已经成立了以局长熊启平为组长,副局长梅玖、刘琼为副组长,食品流通安全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局办公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及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禁捕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为保障相关禁渔工作落实落细,该局印发了10000份《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江禁捕及禁止长江鱼交易的通告》,并制作了相关宣传横幅80条。该通告对长江洪山段范围内禁捕及禁止长江鱼交易的相关要求做了具体规定。

“这些通告和横幅我们会分发给辖区所有市场监管所和农贸市场经营户,加强他们的禁渔意识。”梅玖表示,在禁渔工作中,该局除了巡查江面外,还要求辖区各经营场所禁止销售、经营江鱼、野生鱼产品,禁止以横幅、标语、菜单或其他方式宣传、兜售江鱼产品。接下来,该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各部门协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斩断捕捞—交易—销售的违法链条,全力把各项禁捕工作任务抓实抓严抓出成效。

人民日报:长江禁渔要做好上岸后的渔民安置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6月29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文《长江禁渔,为何还有禁而不止的现象》,记录了人民日报记者在安徽、湖北、江苏等地进行的长江禁渔调查。

报道提到,记者从安徽安庆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安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后,渔业资源恢复明显。但随之而来的是,娱乐性垂钓迅速演变为群体生产性垂钓,对天然渔业资源造成较大影响。令人担忧的是,目前针对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多钩等生产性垂钓行为并没有相关处罚条款。

此外,非法捕捞的群体构成日趋复杂。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渔政执法处处长陈建荣说,从查处的涉渔案件看,专业渔民违法捕捞案件占比少了,反而一些原先并非渔民的人在利益驱动下开始偷捕,且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段隐蔽。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也常常使用简易捕鱼装置冒险偷捕,随机性、机动性、分散性较大。

人民日报报道提到,长江禁渔,不能单单依靠渔政部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江禁渔存在很多共性的难题。比如,渔民上岸后的安置问题,一些渔民面临生活困难;偷偷捕鱼的利益诱惑大,执法力量不足;从捕、运、销到餐桌,非法捕捞已形成地下产业链。因此,禁渔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措并举,加强部门合作、地域联动,形成禁渔合力。

长江禁渔,不仅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更要做好上岸后的渔民安置工作。位于安庆市大观区的安庆渔港,曾经是安庆市境内渔船停靠数量最多的地方。如今,映入眼帘的只有一艘艘行驶在“黄金水道”中的货运商船,数条渔船聚在江面一起打鱼的场景一去不复返。

安庆市大观区渔政站站长何广胜说,根据国家政策对退捕渔民进行补偿,破解渔船有接近7万元的补贴,退渔转产补贴3.4万元,网具回收补贴2万元。同时,还有8万元补贴是以“生活困难补助”的形式分10年发放,每年8000元。当然,现有政策确应不断完善,因为渔民就业、生活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今后可以探索建立联系人帮扶制度,及时掌握困难家庭情况,精准帮扶。

上述报道指出,随着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对完善相关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建荣建议,推动“由捕转护”的执法监管模式,吸纳长江退渔上岸渔民转产就业,加入长江护渔队伍。同时,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联动,对违法捕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努力构建长江禁捕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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