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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说美国总统想干嘛就干嘛,假如汉密尔顿复生会怎么看?
作为《联邦党人文集》主要作者之一的汉密尔顿并非出生于美国本土,因此广义来说算个移民,他一生从严格意义上讲似乎并未蓄奴,因此从“政治正确”的角度看,他的形象正逐渐变得颇具吸引力,但实际上,汉密尔顿基本是一位深具保守主义底色的思想家和政治实践者。基本而言,汉密尔顿本人是鄙视奴隶制的,但是他也一般并不公开反对其他政治人物拥有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美国早期政治思想史的一个吊诡之处:从自由-保守政治光谱而言,杰弗逊偏于自由派和进步主义一侧,汉密尔顿政治思想偏于保守派一侧,但是当来到奴隶制议题,则杰弗逊明显处于保守和蓄奴一方,汉密尔顿则相对较为开明。其中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汉密尔顿所代表的北方商业及金融势力并不特别依赖于奴隶制,但杰弗逊背后的南方种植庄园主势力则大量使用和依靠奴隶经济。不过,从总体层面而言,如果要以左、右来粗略界分,则汉密尔顿可说是美国右派思想早期的一个源流始点,甚且有不少论者认为汉密尔顿其实是想在美国内部复设、建构出一套类似英国的混合政制体制。因此,从长时段来看,似乎可说汉密尔顿和今日的右翼领袖特朗普是同一条轴线上的政治人物,但我们如深读细节则会知道,特朗普的很多主张,其实是和汉密尔顿背道而驰的,其中尤其显著者,则为二人对总统握有权力的理解之不同。
早在2019年时,特朗普就曾公开说“作为美国总统,我想干嘛就干嘛”(I have the right to do whatever I want as president), 并援引美国宪法第二条支持自己的立场。在被弹劾时,特朗普怒称整个弹劾进程都是“虚假的闹剧”(phony Hoax),是一场政变(coup ),是“不合宪”的,而当弹劾有惊无险顺利避过时,特朗普更富热情地到处宣称他所拥有的巨大总统权力。在今年四月,美国面临严峻防疫形势时,特朗普更公开说作为美国总统,其所拥有的权力是完全的 ("When somebody's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authority is total, and that's the way it's got to be"),并声称联邦政府享有绝对权力。 特朗普团队中人,尤其是前后任司法部长,没少为这种所谓的强总统制理论摇旗呐喊,保驾护航。
然而,凡是稍微学习过美国宪政史的人都会知道,特朗普这些话明显是错误和没有根据的。
首先,开宗明义地说,美国开国基本是一个洛克式的政治文明,而洛克最重要的一条教诲就是在权力分立的基础上,立法权当为最高,因此说特朗普的理解与美国立国原则相背离亦不为过。不仅如此,在国内事务上,总统权力的行使亦有不少限制。就连保守派的知名法律学者,以支持强总统制著称的加州伯克利大学柳约翰 (John Yoo)教授都认为特朗普说的话大有问题。他承认总统的确有权参与型塑公共意见和施压州长向联邦政策靠拢,但是,在国内事务上总统权力实际有许多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实际只限于宪法所定的受限制的和确切宣明的部分,并无权规管公共卫生或全美所有事务,各州公共卫生事务之权在各州州长,各州对其境内发生大小各项事务皆有监管巡查之权。总统在这些事务上真正能做的,更多地只能是一种劝说(persuasion)而非指令(command),比如以联邦抗疫资源的调配相招徕,或使用公共舆论平台发出总统的意见以影响大众看法等。也就是说,特朗普讲的“完全的权力”从本质上就根本是不存在的。
其次,我们需要看到,即便是美国制宪会议中最强调向行政部门赋权的汉密尔顿,其实也不见得会认同特朗普对美国总统权力的理解。
无需讳言,汉密尔顿在美国制宪阶段,的确一直坚称行政部门本身所具备的能量,是一个优质政府最重要的特色(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e definition of good government)。所以他呼吁美国应建立一个强力的行政部门。尽管,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杰弗逊和麦迪逊等人就质疑汉密尔顿可能对总统一职赋权过大,使之近之于王位所拥有之权,但是实际上,这并非汉密尔顿真正的立场,因为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曾明确说强有力的总统需要被人民“强有力”地持续密切注视、观察和监督着。
更重要的是,汉密尔顿不仅倡导强总统制,同时也颇着墨于构筑对总统的弹劾机制。在2019年10月,著名的汉密尔顿研究者 Ron Chernow就曾撰文声称,当汉密尔顿力推弹劾机制时,特朗普这样的人就是汉密尔顿心中所担忧的,和希望能以弹劾机制震慑与制衡的。汉密尔顿的确希望有一个非常强势的总统制度设计,但同时他也希望能使美国远离那些善于蛊惑人心的政客。按照Chernow的说法,汉密尔顿所最担心的统治者的三种品质,野心、贪欲和虚荣,特朗普一身兼而有之,言下之意就是若汉密尔顿复生于今世,看到特朗普在总统职位上的种种做法,必会相当不满及失望 ,进而支持对其弹劾。Chernow直言,汉密尔顿一直担忧巧舌如簧、蛊惑民心的政客(brazen demagogue)可能会意外攫取美国总统大位。 在Chernow之前的著作中,他就已经明确提到,汉密尔顿所构思的行政部首领一职,虽然权力颇大,却和世袭帝王至少在两个方面大有不同,第一,他需要通过选举产生;第二,他若干得不好,会面临提前下台的风险。Michael Nelson教授也在其著作中指出了汉密尔顿所理解的总统制和世袭的英式帝王制度还有其他若干不同,比如说:英王能对议会决议有绝对否定权,总统的否决权则可被美国国会推翻;英王可单方面宣战和组织军队,总统却做不到;英王可单方面创制新的机关单位并进行人事任命,总统无法单方面创制新的单位,而人事任命亦需经过参议院附署背书同意才行。不过,到了汉密尔顿所身处的十八世纪时,英王手中权力本来也在快速减弱,于是,这些不同就变得不那么显著。
《汉密尔顿:一部美国音乐剧》中的汉密尔顿。从Chernow和Nelson这一系列归纳中可以清晰看出,尽管汉密尔顿当时立意要使美国总统一职拥有很大权力,以维系国家运行,但是他从不希望总统变成一个大权在握、不受制衡、肆意妄为、无人可奈之何的角色。汉密尔顿完全支持将宪政限制置于行政机关权力之上,他希望能让一个强有力的总统制和一套严整的共和主义框架融合且联动起来。他并不认为行政部门可以完全独立地自行其是,行政权在不少时候其实都是分割的,而立法部门的同意权(concurrent authority)也仍非常重要。按照政治学者 Karl-Friedrich Walling的看法, 汉密尔顿并非马基雅维利的信徒, 他所期待的领导者不能仅仅只出于必要性而行动,而是必须顾及到政治行动产生根源上的合法性与各方同意性(legitimate or consensual )。 我的业师Jeremy Bailey 教授的研究也指出,从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强调总统对于免职在任官员的权力是有限的,该权力应由总统和参议院共同执行即可推知,汉密尔顿对总统职位的赋权是有一系列限制性考量的。Bailey教授2019年的新书中亦明确指出,在汉密尔顿看来,美国总统应当做美国人民的代表(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eople)。
关于此事,笔者也请教了若干美国政治学者的看法。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Robert Shapiro教授向笔者指出: 若汉密尔顿复生于今日,看到特朗普的作为,究竟会做何感想,其实是一个要分两面看的,不那么好说的问题。 一方面,汉密尔顿会认为总统在外交和国际关系事务等方面确实有很大权力,在影响国内事务上也颇有些话语分量。但另一方面, 汉密尔顿必会觉得今日美国政府行政部门和公共政策决定上所拥有的权力都是他远未曾想象过的,美国整体体量的庞大和组成各州的数量,也都是汉密尔顿未曾能想见。
纽约大学政治学系Pasquale Pasquino教授向笔者谈到,在考虑特朗普的总统制一事时,需要注意到美国总统的权力范围的确是非常不明晰的。
福特汉姆大学政治学系Nicholas Tampio教授也向笔者分享了一些他的看法,他的看法更趋麦迪逊主义(Madisonian)的思路 : 在1798年,当美国担心与法国发生战争时,美国国会通过了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案。该法律禁止针对国会或总统的任何”虚假、丑诋和恶意的文字”,并且将“反对政府各项措施的行为”定为违法。起草这项法律的汉密尔顿声称,站在他们对立面的杰斐逊主义者,“与其说是美国人,不如说更像是法国人”,并说他们希望“在法国的圣殿中奉献牺牲出自己国家的独立和福利。” 若就特朗普想要把政治对手希拉里·克林顿关起来,以及当社交媒体在其所发推文上标识有关暴力的警告时,他会公开威胁社交媒体平台 这两点而言,特朗普总统是汉密尔顿主义者。如果特朗普能做到的话,他会想效仿汉密尔顿的脚步,通过他自己版本的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案。不过,美国的宪政系统仍持续在起作用——而这一宪政框架,在Tampio教授看来,主要源自和汉密尔顿时敌时友的麦迪逊的创制。举例而言,当特朗普要调犹他州的国民卫队进入华盛顿维持秩序时,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市长直接援引宪法第三修正案告诉特朗普,华盛顿的市民将不会为犹他州国民卫队的人住酒店产生的费用买单, 特朗普和犹他州的参议员都很生气,却也无可奈何。这说明,宪政框架的限制或多或少仍然有效,总统不可能成为汉密尔顿式的君王。如果特朗普想和国民卫队一起做一场宣传特效,他将不得不自己去找到资金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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