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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遭债权人申请重整:缺乏清偿债务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6月29日晚间,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股份,601777)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简称“嘉利建桥”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告显示,力帆股份拖欠嘉利建桥56.31万元货款,截至目前已逾期未付款。
据公告,嘉利建桥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汽车灯具及摩托车灯具、汽车配件及摩托车配件(均不含发动机)。
公告称,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及何时能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力帆股份称,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不过,力帆股份称,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但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力帆股份目前债务累累。根据力帆股份6月17日公告,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仲裁)392件,涉及金额29.06亿元,其中已判决(仲裁)221件,涉及金额18.36亿元,上述221个案件,公司均为被告,被判决需要承担对应金额的损失;尚未开庭案件82件,涉及金额5.8亿元。
力帆股份称,公司目前存在持续亏损、负债较高、乘用车业务下降较大、大额债务逾期、大额资产被冻结、涉及诉讼(仲裁)较多、控股股东流动性短缺、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等经营方面的风险,且上述风险尚未形成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公司资金链紧张,面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力帆股份仍未发布2019年年报。根据力帆股份4月30日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4.5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下降32.35%;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6.82亿元,上年净利润为2.5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1950.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1亿元。
力帆股份2020年一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64亿元,同比下降7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下降103.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亿元.
销量方面,力帆股份5月产销快报数据显示,公司5月份销售传统乘用车322辆,同比下降68.56%;销售新能源汽车348辆,同比增长222.22%。1-5月累计销售传统乘用车887辆,同比下降95.49%;销售新能源汽车460辆,同比下降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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