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永清县公安局关于征集香河县张鹏等人犯罪线索的通告

平安永清
2020-06-24 1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近日,永清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张鹏、刘学超、孟庆彪系列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鹏、孟庆彪、刘学超等人已被依法逮捕。民警在侦破该案过程中发现张鹏、孟庆彪、刘学超在香河县、三河市等地另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河县、三河市的社会生活秩序。

为进一步深挖犯罪,彻底查清张鹏、孟庆彪、刘学超违法犯罪事实,清除社会治安隐患,按照市局要求,永清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与张鹏、孟庆彪、刘学超有关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被害群众、知情群众积极揭发检举,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对于提供的有价值线索,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警官1(13463649110)

张警官2(13730365569)

永清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9日

附:涉案人员信息

1、张鹏,男,30岁,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身份证号:131024199008070735,户籍地:香河县渠口镇石虎辛庄村。

2、刘学超,男,33岁,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身份证号:131024198706030859,户籍地:香河县渠口镇石虎辛庄村。

3、孟庆彪,男,35岁,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身份证号:131024198508100713,户籍地:香河县渠口镇店子务村。

原标题:《永清县公安局关于征集香河县张鹏等人犯罪线索的通告》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