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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家第四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等通行的通告
为全面强化移动污染物源头管控,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东胜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限制国家第四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国家第四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中心城区全天限行。具体范围:伊煤路—天骄北路—民族东街—那日松路—纺织街—天骄南路—乌审西街—园丁路—伊克昭大街(109国道)—万正路—民族西街围合成的闭合区域(不含上述路段)。
二、市政和运送粮油、生鲜产品等市民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由东胜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东胜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44)进行处罚。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四(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等限行区域示意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四(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等限行区域示意图
原标题:《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家第四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等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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