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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分区设立工资保障专户,由市区两级共同监管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20-06-18 14: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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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将在下辖的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以下简称“营子区”)分别设立工资保障专户,专项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并由市区两级共同对专户进行监管。

6月15日,承德市政府官网发布《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两级工资和基本运转共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保’工作,有效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分区设立、市区共管、资金共筹’工资共管机制,健全市区两级财政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着力增强市辖区‘六保’能力,兜牢财政支出风险底线,助力市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列举了三项基本原则:

坚持“两个优先”。坚持“六保”第一优先地位,坚持“保工资、保基本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第一优先地位,确保不出现基层运转缺口。

坚持“两个不变”。坚持“体制不变、财力不变”,保障双桥区、双滦区和营子区财政收入、既得财力和留成库款不受影响、总体稳定。

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六保”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分区设立工资保障专户。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设立工资保障专户或调整现有账户用于工资保障专户,专项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各区应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全部纳入工资保障专户管理,包括国家统一标准的基本工资、规范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以及人民警察待遇政策等支出。

(二)强化专户资金筹集保障。按照市区两级共筹的原则共同筹集专户保障资金,其中,各区要每周将按收入划分留成的库款、上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部门缴回的存量资金和清理收回的暂付款等各类财政资金及时补充专户,工资发放前,市财政根据确定的保障事项、标准以及各区存在的资金缺口情况,统筹确定调度资金额度。

(三)市区共同对专户进行监管。工资保障专户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监管、共同批准,并实行限额管理。具体限额以各区月均人员工资支出与基本运转之和进行设定,具体范围、标准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区两级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核定。

(四)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每月6日,三区通过专户将工资发放到位。预算执行中,专户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拨至本级其他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工资发放。专户余额未达到规定限额前,停止办理其他各类支出业务;达到规定限额时,由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脱贫攻坚”支出顺序合理安排支出。

(五)完善其他资金调度机制。除基本支出所需资金定期调度外,对各区落实基本民生政策和实施各类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结合各区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土地出让等财力状况以及区占用市级库款等情况统筹调度保障。资金严禁用于安排暂付性款项支出。

此外,《实施意见》具体保障措施包括:

(一)强化机制落地落实。双桥区、双滦区和营子区要充分认清建立市区两级工资共管机制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快设立工资保障专户,及时主动与同级人民银行协调联系,尽快制定执行层面的具体制度办法,及时将入库的各类库款优先补充专户,确保工资共管机制从6月份正式实施。

(二)强化综合风险管控。要严格落实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化解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甚至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或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出台实施;凡是脱离实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违规新上项目、新铺摊子。

(三)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双桥区、双滦区和营子区要严格落实好本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占用使用应转入专户的库款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对未按照规定归集库款造成不良影响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市委市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承德市辖3个市辖区、5个县(市)、3个自治县,即: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平泉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滦平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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