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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智库丨中美制造业创新载体自我评价体系对比
国际金融危机后,为提升本国制造业创新能力,中美两国各自部署建设了新型产业创新载体,即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院,中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分别建立了评价体系,对两类创新载体进行了评估考核。
总体看,中国评价制造业创新中心更系统细致,主要包括创新中心资源、定位、功能和经营等方面的指标;美国的指标体系结构简单,重点考核创新研究院的组建、投资、技术项目和人才培训等四个方面情况。
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比较了两个评价体系在指标设置、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特点,并对未来中国创新载体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如何认识中美两大创新载体评价体系
美国评价体系概况。2012年,美国启动“制造业-美国”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创新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满足某一先进制造领域的研发、教育、供应链延伸、扶持中小企业、共用设施五大需求。各个创新研究院之间相互关联,组成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旨在打通基础研究和产业化链条,解决基础研究和商业化之间“死亡之谷”的问题,提升美国制造业创新能力。目前,已成立并正式运行的创新研究院有14家。
美国创新研究院由国防部、能源部和商务部发起和提供联邦资助,由先进制造国家计划办公室(AMNPO)负责制造业创新网络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评价考核。AMNPO在2015年8月和2016年2月分别发布了《创新研究院绩效指标指南: 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 (以下简称《指标指南》)和《制造业创新网络战略规划》,初步构建了创新研究院的评价框架和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2个构成单位 ,分别映射“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四个发展目标(具体见表1和表2),所有指标不设权重,只考察定量数据。评价活动由各创新研究院自行组织,再由AMNPO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对社会公布,频率为每年一次。自2017年起,该评价体系已经运行3年,评价结果体现在创新研究院的年度报告中。
表1 评价指标与“制造业-美国”计划发展目标的映射关系
表2 美国创新研究院评价指标体系中国评价指标体系概况。2016年,中国启动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织实施和提供财政资助,旨在面向行业重大共性需求,加速科研成果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形成高水平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目前,中国已经建成13家创新中心。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规定对已建成运行满1年的创新中心,每年考核,每3年进行评估。《考评办法》明确了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设有权重和指标说明,阐明了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具体参见表3)。自2019年起,《考评办法》已正式实施满1年。
表3 中国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向
中美评价体系对比在评价体系内,美国注重结果导向,中国兼顾过程管理。美国的评价内容与“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四大目标直接挂钩,以产出结果衡量建设效果。例如,运用“活跃研究和发展项目的数量和价值”和“各财年主要项目技术目标完成率”两个二级指标,说明“科技进步”的产出情况,直接对应“提升美国制造业竞争力”和“促进创新技术向规模化、经济和高绩效的本土制造业能力转化”两大目标的完成进度。
相比之下,中国的评价内容更加细致务实、全面系统,兼顾考察建设效果和过程管理,考察创新中心设定目标的完成程度、创新资源集聚情况,以及核心定位的完成情况、协同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以及可持续发展状况,不仅衡量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状态,还衡量创新中心对制造业创新的能效。
在评价工作实施上,美国只注重一般意义上的指导性工作,中国的评价体系和规则更加正式规范。美国除了基于创新研究院自评结果的官方评价,还包括第三方机构受委托开展的独立评价,例如2016年,国防部委托德勤咨询公司对其资助的7家创新研究院进行评价并发布报告。
中国的评价工作不仅具有指导创新中心建设的意义,更是一项严格遵循《考评办法》实施的政府行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第三方机构具体落实,评价流程包括拟定考核方案、提交考评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考评和打分等规范性动作。这种实施方式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审计式“硬”考核,评价活动唯一且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美国倾向于统计观察,中国重视建设指导。美国评价结果的运用并不对各创新研究院的建设产生直接影响,跟踪观察的意味更浓。具体来看,评价结果主要运用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向美国国会等政府部门说明“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建设情况;二是作为全国各创新研究院之间研讨合作和管理改进的基础材料;三是向公众公开,用于第三方机构、学术机构或个人对创新研究院的探究和了解。
中国的评价结果不仅能做到定量和定性的统计分析,而且直接作用于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评价结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评价结果,对各创新中心实施奖励或整改,确保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战略预期。
中国创新载体管理评价的改进方向
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提升三类信息渠道的畅通程度,一是搭建信息资源平台,构建政府部门、各创新载体和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双向交流渠道。二是组织创新载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分享经验、提出问题,以便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掌握创新载体运行的实时动向。三是建立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学术团队和行业专家之间的信息联络制度,充分吸纳来自外部的评价结果和建设意见。
提升监测水准。采取有效措施,把评价工作的侧重点从事后评价转向过程监测。一方面,加强对数据获取的规范性指导,引导创新载体形成定期评价数据搜集、存储和维护的机制,为政府部门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建立长效跟踪调查机制,针对创新载体形成定期走访、信息动态收集汇总、调研结果报送和反馈等常态化的工作制度。
完善诊断机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广泛借助专家、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外脑”,构建更专业的评价诊断机制。一是建立理论模型,为创新载体的评价诊断提供理论指导。二是优化诊断方法,建立数据获取分析、比对研究、政府投资评价等体系化的分析工具集合,提升评价诊断活动的规范性。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创新载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调整和修订评价指标,对于达到平稳运行状态的已建创新载体,把评价重点向产出倾斜。
优化指导能力。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规范创新载体的后续建设,必须持续提升基于评价结果的业务指导能力。一方面,完善和细化相关配套措施,为创新载体的技术路线制定、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指导和资源支持。另一方面,推动相关机构提升研究能力,针对创新载体运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路径;针对特定创新载体的个性化需求,有能力提供相应的定制化服务和协助。
(郭英、宋亮、何颖系赛迪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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