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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槽罐车爆炸已致20人遇难,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由谁担?
6月13日下午,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岭大溪段)一槽罐车发生爆炸。截至15日7时许,已导致20人死亡,172人住院治疗,2名司机失联,周围厂房变危房,多处房屋及车辆遭到破损。
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属浙江省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计划从宁波运输液化气到温州瑞安。槽罐车行至G15沈海高速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
此次事故中相关损失该由谁承担?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赵建立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据事故调查报告,不同主体或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正常情况自燃或爆炸可能性小
事故发生后,爆炸点周边房屋和车辆均受到严重损坏,现场一片狼藉。
据媒体报道,该车辆由上述公司驾驶员谢某和熊某负责运送,运送货物为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产品——液化气。事故发生后,两名司机便处于失联状态。“如果没有发生这起事故,他们应该13日晚上7点抵达温州郭溪的昌泰燃气公司。”涉事司机家属称,两名司机的年龄分别为35岁和32岁,从外省来浙江打工,都有多年驾驶槽罐车的经验,其中最短的也跑了1年半。
若槽罐车是因车内液化气泄漏而遇险,朱先生说,驾驶员需尽快启动车内的紧急切断装置,将车辆停靠后迅速撤离现场;同行的押运员则需在同一时间进行报警。为避免该类情况出现,运输公司会要求驾驶员在行驶前,对车辆的轮胎、发动机等零部件进行安全排查;押运员对货物包装、容器、槽罐等进行安全检查。
根据官方通报,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家涉事公司系同一法人 曾多次被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下称“瑞阳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9.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危品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代办汽车上牌、年审手续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温州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昌泰公司”)则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瓶装燃气综合经营,货运,液化石油气充装,厨房用具及配件的销售。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叶某福,而在他名下,还有另外十余家公司,均从事危化品、运输、能源等相关业务。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欧阳世国回应媒体时表示,瑞阳公司在今年曾被有关部门处罚过一次,“运管部门排查时,发现这家企业的安全制度没落实,给立案处理了。”此外,欧阳世国还表示,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台州和温州的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都在自查,“运输这边主要是按我们省条例,看看道路运输部门的职责有没有落实。”
“公司已在处理,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排。”14日,瑞阳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公司已派人前往现场协助调查,但涉事的2名司机是否生还、引发爆炸的原因调查情况他并不清楚。
事故造成的系列损失应由谁承担?
据人民日报消息,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
近年来,危化品爆炸事故时有发生。2014年,一辆超载油罐车在湖北秭归县两河口镇突然侧翻爆燃,造成6死2伤;2016年,京港澳高速湖南岳阳段,一油罐车起火爆炸,造成5死21伤;2017年,一槽罐车在隧道内发生爆炸燃烧,造成13死3重伤……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仕艳表示,因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由谁来承担事故损失暂不能下定论,“如果调查结果认为涉事公司构成犯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且经过司法认定构罪,其作为事故的责任主体,首先是承担刑事责任,即该公司在管理方面有哪些违规行为导致灾难发生,以及驾驶员是否在行驶过程中有违规操作等。其次,则需要根据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失,以及该公司已购买的相关保险情况来决定相关的民事赔偿内容。”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事故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根据责任性质,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不同主体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
赵建立律师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包括驾驶人和其他对运输槽罐车安全有影响能力的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爆炸事故,影响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存在符合爆炸罪、过失爆炸罪的犯罪构成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的,其刑事责任得以免除。
因该事故目前已经造成20人死亡、多人重伤,属重大事故,根据《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工作人员,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从业人员,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应按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还需承担对应的行政责任。”
此外,因此次爆炸事故发生在道路上,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该公司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运输槽罐车的所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原题为:《温岭槽罐车爆炸已致20人遇难 相关责任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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