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酒店偷拍近日定案,我们离隐私安全还有多远?
文/陈根
6月11日,福建福州鼓楼区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男子陈某自去年7月起网购4套针孔摄像头安装在4家酒店的客房内,并利用APP远程观看、录制他人私密视频,其中包含性爱视频40多段,受害人达600余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责令陈某删除本案中所有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的照片及视频,以消除影响,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随着酒店偷拍事件被陆续曝光,隐藏在针孔摄像头背后的法律问题,除了房客的隐私权遭到侵犯外,一条色情偷拍黑色产业链也越发清晰。
记者了解到,这些暗藏在酒店客房内的针孔摄像头,可通过APP邀请码分享给其他人获得观看权。更可怕的是,这种观看方式不受地域和距离限制,安装者通常会在QQ群中发送视频截图及文字介绍宣传“推广”,再以每个邀请码150元到2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线代理,代理则在加价后继续发展下线或直接售卖给网友进行观看。
经过层层加价后,一个邀请码最高能卖至600元以上,每个摄像头最多可生成100个邀请码,供百人同时在线观看,而针孔摄像头的价格则仅有150元左右,其背后的黑色利益链利润巨大,有人通过代理、销售酒店客房内针孔摄像头的观看权单月获利逾万元。而由于较低的违法成本和高额的利益,有犯罪分子即使被公安机关查获,仍不思悔改,继续顶风作案。
事实上,中国古代就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道德标准,当今社会对偷窥、偷拍行为更是有着一致的道德上的谴责。偷拍行为对隐私权的侵犯是毋庸置疑的,更具体而言,偷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
当前我国“偷拍事件”逐年递增,这种现象若不加以遏制、最终必然会影响全社会的稳定。侵害他人隐私的偷拍行为在我国首先应该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的行为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然而,这些处罚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当今不断被科技革新所改变的社会里,电子监控设备和针孔摄像技术的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民事责任也不足以规制偷拍行为,在发展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新挑战。由于电子监控设备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便于携带和隐藏,它的广泛应用已经造成今天“偷拍事件”愈演愈烈,酒店偷拍事件的定案也给我们发出了一个警示的社会信号,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以严惩不法分子已经势在必行。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