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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共救野生保护动物

2020-06-10 16: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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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夏青路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及时救助了一只野生动物隼并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当天14时许,开发西区长城汽车维修工人在厂房房顶发现一只不明鸟类,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处理。员工告诉民警,发现它时正在挣扎哀鸣,好像是受伤了。民警到达现场后,在相关专业部门指导下送往天津市东丽区农委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据专业人员鉴定,所救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叫“隼”。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提示: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

来源 | 夏青路派出所

编辑 | 陈 欣、马 英

审核 | 赵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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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民携手,共救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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