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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说法 | 韩思宇:向家庭暴力说不

2020-06-09 02: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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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权益,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守法、用法,从今天起,临安区妇联联合临安区司法局妇联推出女律师说法栏目,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妇女了解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维权,从而做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妇女权益保障法

反家庭暴力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期嘉宾

韩思宇

浙江厚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浙江厚来律师事务所妇联主席,杭州市临安区新联会委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实务导师

擅长业务:

民商事诉讼业务、家事法律业务、刑事业务

"向家庭暴力说不"

我是浙江厚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思宇。

2019年11月25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普通的一天,但是,你可能不知道,他还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际日,同一天,一名叫宇芽的女艺人在社交账号上自曝被家暴,她说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同时还放出了一段监控视频,视频中,宇芽被前男友无情的拖着离开电梯,她十分恐惧,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90%的受害者为女性,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2015年12月27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何为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暴力成员之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从实践来看,同居关系亦是)。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

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女性被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第一,应当及时报警,出警记录是有力的证据。

第二,应当及时拍摄受伤的照片,物证一定要留存。

第三,要及时就医,记录伤情。

第四,收集好家庭暴力告诫书、病历、鉴定报告等资料为起诉离婚做好准备。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样对方就不可以进入你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第一,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第二,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发生人的证人证言。

第三,警方的出警记录和问话笔录。

第四,法医鉴定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收据等。

第五,若受害者曾向妇联、居委会、双方或一方的工作单位等机构投诉过家暴问题,这些机构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能够证明家暴实施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音像资料。

第七,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家庭暴力要负哪些责任?

第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的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家庭实施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三,严重的家庭暴力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最后,敲黑板的时间到了,韩律师提醒各位女性: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别怕“家丑不可外扬”

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勇敢的向家庭暴力说不!

原标题:《女律师说法 | 韩思宇:向家庭暴力说不》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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