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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航向|思想认识突破是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的基础
编者按:
5月18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下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引,意义重大。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改革与转型的关键期,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经济体制改革上突破创新,构建更加完善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改革任务中的重中之重。
为此,澎湃新闻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邀请全国著名经济学家围绕《意见》,就推进新时代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等展开相关解读与研讨,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希望这一组“解读”文章,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走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一创新对于我国具有里程碑意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引领的中国改革创造了举世公认的中国奇迹,与此同时,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可以说,我们的改革部署和相应成就都是建立在一次次思想认识突破的基础上。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实现了新突破,为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我国改革,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纲领性行动指南。
改革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指引下,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实现形式,寻求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最优结合,并不断取得进展。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不再是脱离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我们面临的不再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不能兼容的问题,而是如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
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解,着眼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在比较抽象的层面解释一般规定性的社会主义与一般规定性的市场经济结合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往往引申出两个不同的逻辑,社会主义逻辑和市场经济逻辑,这样就难免在两个方面的逻辑间出现摇摆,难以统一起来,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难以取得共识。
事实上,有一些问题实际上我们已经碰到了,但在理论上一直绕着走。比如我们从经济制度上讲按照按劳分配为主体,基于市场经济的逻辑提出了按要素分配,并且要把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但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现实中按劳分配怎么样实现,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如何结合,现实中的劳动收入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在理论上是绕着走的。一些专家和学者从市场经济的逻辑推导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性的结论或者是完全市场化的改革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逻辑始终不能统一起来。
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的探索,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应当说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要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更加明确、具体和系统的认识。
前不久,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十四个方面,而在《意见》中提到了相关七个方面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同时还涉及三方面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也就是说,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不再是原来意义的那个比较抽象的、不甚明确的、且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的制度结合,而是成为具体的现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而且是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无疑更加系统、全面,基于这种认知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无疑更加系统、全面和现实。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第三条,就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意见》比较,那个时候提出的意见还仅仅着眼于市场与政府关系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面,不涉及到其他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问题。《意见》提出的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不仅涉及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而且涉及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构想和实现的具体改革办法。
从经济制度方面来看,我们原来往往把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分开来谈,分开来谈就会出问题。诸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问题,无论在学界还是在社会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不能把这种基本经济制度具体体现出来。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排上具体的落实下来,以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运行体现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和要求。
具体而言,国有经济在哪些领域里面应当发挥作用,国有资本在不同的竞争领域应该怎么样配置,非公有制经济能够在哪些领域里面发挥作用,以确保这些不同的所有制能够合理配置、功能上互补。同时必须强调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不能主观断定让哪一部分企业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需要通过公平竞争来确定谁留在这个或那个领域,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不同领域的合理配置。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所有制经济应相互开放、融合发展。这样确保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得以在互补、竞争和融合中共同发展。
除此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究竟应该怎样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意见》对这个问题也提出了新认识,要求在制度层面上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分配制度。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分配制度在微观领域按由市场决定的贡献来进行初次分配,并在这个基础进行二三次分配的调节。在直接的分配制度之外,还需要建立共享机制。而这个共享不仅仅体现在社会保障领域里面,同时要能分享无论是公有经济还是非公有经济创造的成果,以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这样,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知就不再脱离市场经济,而是把它落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体制上并通过其相应的相应机制来实现,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现实地统一起来,避免原来一部分人从市场经济的逻辑强调按市场要素分配而否定按劳分配,另一部分从公有制的逻辑推导出来按劳分配而否定按要素分配。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多理论和现实中矛盾、冲突将迎刃而解。
在经济领域之外,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再是像原来所说的那样,仅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而是包括经济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是对过去思想认识的新突破。《意见》中政府宏观经济治理、政府的社会治理、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党和国家的监督制度、党的领导制度等方面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得到体现,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有的特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
(作者陈享光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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