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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破坏生态,必遭处罚!当庭宣判没商量!

2020-06-06 02: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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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会同县人民法院参与全市法院集中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会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东担任审判长。案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谭某某以人民币约17 000元的价款购买会同县金竹镇石其村谭庄金“将介冲”山场的杉树。2018年9月,谭某某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将上述杉树砍伐,并加工成杉条销售,得款人民币11 000余元。经鉴定,砍伐杉树共计71株,立木蓄积为20.73立方米。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上述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会同县司法局建议对谭某某适用社区矫正。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被告人谭某某滥伐林木的非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一千元予以追缴。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院长带头公开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向广大群众彰显了法院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高震慑的态度。今后,会同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会同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文:吴云沙 刘 颖

原标题:《滥伐林木,破坏生态,必遭处罚!当庭宣判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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