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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中院原副院长钟子荣被诉,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
6月3日,湖南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钟子荣、刑庭原副庭长龙海,涉嫌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近日被提起公诉。该案系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
去年12月10日,湖南省纪委曾通报对钟子荣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当时,钟子荣已退休5年多。
该通报称,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钟子荣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钟子荣在担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从轻处理、帮助办理取保候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接受他人请托和在他人授意下,徇私舞弊,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子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公开资料显示,钟子荣曾任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职务。2003年12月,他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2004年2月,他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2014年6月退休(正处级)。
龙海曾是钟子荣下属。其简历显示,2000年6月至2009年9月,龙海在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审判员、副庭长;2009年9月至落马时,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主任科员。
2019年4月,湘西州纪委监委通报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湘西州纪委监委坚持惩腐打“伞”不松懈、不止步、不手软,既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主任科员龙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湘西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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