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被限制出境

中新网客户端
2020-06-03 15:33
10%公司 >
字号

中新网客户端6月3日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限制出境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出境。案号为(2019)沪01执924号,执行标的5194.98万元,申请执行人为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本文图均为 中新网 图

天眼查显示,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当前法定代表人为江世名。该公司由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的法定代表人为江佩珍。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0月,上海一中院公布的(2019)沪01执924号执行裁定书显示,与广西金嗓子发生纠纷的申请执行人为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涉及广告合同纠纷。与星空华文传媒发生纠纷时,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江佩珍。

(原题为《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被限制出境》)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