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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涉“减假暂”腐败行为多与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相关
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发布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司法实践中,特别是一些“减假暂”活动中的司法腐败行为,大多与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密切相关。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刑罚执行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刑事司法功能的实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简称“减假暂”)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的重点环节。
与此同时,修订后的刑诉法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如何?侯亚辉介绍,自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侦查办案职能,积极构建办案机制,优化办案流程,创新办案手段与方式,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行为。
侯亚辉指出,司法实践中,执法、司法领域中存在的危害司法公正、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行为,通常与诉讼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特别是一些“减假暂”活动中的司法腐败行为,大多与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密切相关。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71人,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较好保障了公民权利。侯亚辉透露,下一步,最高检将尽快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司法实践的立案标准,从侦查办案程序、与纪委监委沟通衔接、线索管理、重大案件请示汇报等方面全面规范检察机关侦查办案工作,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侦查办案工作。
同时,健全完善线索管理机制,研究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种类、管理原则,对线索的移交、衔接、审查、办理、反馈、建档等程序统一标准,建立完善案件线索分级备案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督促各地建立统一备案、分级管理、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加快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线索管理模块建设,推动线上运行、规范管理、定期清零。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结合“破网打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梳理各地在沟通联系、线索来源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加强与扫黑办、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部门联系沟通,畅通“保护伞”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做好线索登记、处理、分流、反馈等相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查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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