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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食疗本草》与食物治病
【编者按】
本草文献是中医药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草文献十八讲》一书作者王家葵老师在此领域深耕多年,本书从东汉《神农本草经》谈起,一直到清代的《植物名实图考》,共以十八部具有代表性的本草著作为线索,全面系统介绍本草文化。本文摘自该书的《食疗本草》一篇,由澎湃新闻经中华书局授权发布。
“药食同源”为保健养生家津津乐道,却很少有人去追问,药物与食物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
药食关系与食物疗病农耕时代以前,食物主要通过采捕获得,渔猎需要体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算是对艰难时世的追忆。
药物的出现,基于人类有意识的觅药行为,这一过程确实与觅食有关。可以设想这样的场景,“神农”品尝了大黄的根茎,腹痛腹泻,于是将这种“叶大根黄”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单,成为传说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饮食积聚而备受煎熬,“神农”忽然想起这株能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的植物,找来给病者服下,各种不舒服霍然而愈。人类治疗史上第一种药物就此产生,“聚毒药以共医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按照《周礼》设想的政治制度,天官冢宰之下有膳夫,总管王宫的饮食烹饪,在与膳夫平级的医师系列中有“食医”,专门“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同剂)”。食医的职责,无关乎食品的色香味,而是根据当时的医学逻辑来搭配饮食,其工作性质类似于后世的营养配膳师。《汉书·艺文志》经方十一家中著录有《神农黄帝食禁》七卷,其书虽然不传,但参考《金匮要略》之“果实菜谷禁忌并治”,推测其内容乃是食物禁忌杂疗之类,可能就是“食医”们的创作。
魏晋南北朝食物类著作甚多,大半不传,从书名和少数佚文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偏于膳夫庖官,以记载原料贮存、加工酿造、烹饪操作为主,乃至如祭祀等重大活动中的仪式化程序也在其中;另一类偏于食医,主要有食禁、食养、食治等三个方面,而仍然以食物禁忌为主。如《隋书·经籍志》著录之《老子禁食经》《黄帝杂饮食忌》,以及他书所引的《扁鹊食禁》《华佗食论(禁)》等,从书名看显然属于此类;此外,陶弘景《养性延命录·食戒篇》也专门讨论食忌。至于以食养、食治为宗旨的专著,或当以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之“食治”为始作俑者——此篇单行本通常称为《千金食治》。
食物治病并非唐代才有,《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据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相关“医学”解释,则见于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药也;用充饥虚,即为食也。故但是入口资身之物,例皆若是。”
药物与食物之间,难于截然划断,典型的例子有二。《金匮要略》有当归生姜羊肉汤,治寒疝,腹中痛、里急:“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如果嫌此例中用到了药物当归,不够纯粹,还可以看华佗的故事。《三国志·华佗传》云:“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齑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对此,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说:“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所以,米谷果菜、虫兽禽鸟,诸多可食之品,也堂而皇之地载入《本草经》。
从《千金食治》到《食疗本草》
《千金食治》共分五篇,序论说:“夫含气之类,未有不资食以存生,而不知食之有成败。百姓日用而不知,水火至近而难识。余慨其如此,聊因笔墨之暇,撰五味损益食治篇,以启童稚,庶勤而行之,有如影响耳。”将本草果实、菜蔬、谷米、鸟兽部类中有关条文摘录出来,并将食忌的内容增补其中。比如茗叶条说:“茗叶,味苦、咸、酸,温,无毒。可久食,令人有力,悦志,微动气。黄帝云:不可共韭食,令人身重。”茗叶即茶叶,据《茶经》引《神农食经》云:“茶茗久服,令人有力、悦志。”又引壶居士《食忌》云:“苦茶久食羽化。与韭同食,令人体重。”这些文献都可能为孙思邈参考,转录入《千金食治》。
孟诜(621-713)是孙思邈的弟子,善于摄生,常以药饵为事,亦享遐龄,卒年九十三。《旧唐书》本传载其格言云:“若能保身养性者,常须善言莫离口,良药莫离手。”两《唐书》皆言孟诜撰有《补养方》《必效方》各三卷,另据《嘉祐本草》引书解题,提到《食疗本草》云:“唐同州刺史孟诜撰,张鼎又补其不足者八十九种,并旧为二百二十七条,皆说食药治病之效。凡三卷。”故一般认为,孟诜所著原书名“补养方”,经张鼎增补而改名“食疗本草”。因为称作“本草”,此书遂从为数众多的方书中脱颖而出,《食疗本草》的书名也大显于世。
所谓“食疗”,其实与“食治”同义,应该是为避高宗李治之讳,改用“疗”字。就内容来看,延续《千金食治》而有发展。仍以茗叶条为例,《食疗本草》云:“茗叶,利大肠,去热解痰。煮取汁,用煮粥良。又,茶主下气,除好睡,消宿食,当日成者良。蒸、捣经宿,用陈故者,即动风发气。市人有用槐、柳初生嫩芽叶杂之。”其中“主下气,除好睡,消宿食”,乃是根据《新修本草》增补;而“用陈故者,即动风发气”,应该是针对《千金食治》说茗叶“微动气”的补充说明。
有意思的是,《食疗本草》在很多条目下都提到南北方差异,如海藻条说:“南方人多食之,传于北人,北人食之倍生诸病,更不宜矣。”昆布条说:“海岛之人爱食,为无好菜,只食此物。服久,病亦不生。遂传说其功于北人。北人食之,病皆生。”究其原因,认为“是水土不宜尔”。杏条说:“若南方人北居,杏亦不食;北地人南住,梅乃啖多。”作者解释云:“岂不是地气郁蒸,令人烦愦,好食斯物也。”这些内容,似来源于作者之闻见。
按,孟诜是汝州梁人,根据现存文献,他至少有两次南方任职的经历:一次时间甚早,《太平广记》引《御史台记》说孟诜“解褐长乐尉”,长乐即今福建长乐;一次约在永昌元年(689)前后,因为识破药金,为武后所厌,由凤阁舍人迁台州司马,稍后回京担任春官侍郎(礼部侍郎)。而据《旧唐书·孙思邈传》云:“上元元年(674),辞疾请归,特赐良马,及鄱阳公主邑司以居焉。当时知名之士宋令文、孟诜、卢照邻等,执师资之礼以事焉。”《食疗本草》中关于南北方地域差异的记载,更可能与他在浙江做台州司马的经历有关,由此判断,此书当成于公元689 年以后。
《食疗本草》原本早佚,大量条文通过《医心方》《证类本草》等文献的引用而保存下来;更为可喜的是,20世纪初敦煌出土此书的五代写本,朱书药名,墨书正文,虽仅存完整条目二十余条,原书面目由此窥见,弥足珍贵。晚近多有辑复校注本流传。食养、食禁、食治
除《食疗本草》外,重要的食疗著作还有唐昝殷《食医心镜》、五代陈士良《食性本草》、北宋王怀隐等《太平圣惠方》、元忽思慧《饮膳正要》、元贾铭《饮食须知》,以及明代几部分别题名为卢和、汪颖、薛己、姚可成、孟笨的《食物本草》,清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等,皆各有特点,但内容上总不超出食养、食禁、食治三个方面。
先说“食养”,这与现代营养学有一定联系,也是古代食疗表现特出的地方。如利用海藻、昆布以及动物的甲状腺(羊靥、鹿靥)之类含碘丰富的物质,治疗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瘿瘤);以富含维生素A的动物肝脏改善夜盲症(雀盲)病人的视力。此人所共知者,毋庸赘言。
尤可注意者,《食疗本草》黍米条云:“不得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若与小猫、犬食之,其脚便踻曲,行不正。缓人筋骨,绝血脉。”从症状描述来看,与维生素B1缺乏引致脚气病出现的病理步态非常类似,其中甚至提到,可以利用“动物实验”来做验证。根据营养成分表,黍米含有B族维生素,按道理不应该引起脚气病,或许也与稻米的情况一样,精加工导致维生素丢失,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研究。“食忌”大约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疾病禁忌,比如痛风病人避免食用嘌呤含量较高的食物,如豆制品、海产品;糖尿病患者应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高血压病人应该注意低钠饮食。一种是药食禁忌,比如饮茶降低铁剂的吸收,使用头孢菌素期间饮酒可能出现双硫仑反应等。古代食疗文献中,这两类食忌也有很多,尽管某些禁忌在现代医学看来,未必正确,但其出发点古今基本一致。
还有一种是食物之间的禁忌,这一类直到今天,仍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广为流传。随手点开微信,“警惕十种最致命的相克食物”,“十二种饮食禁忌,小心吃错丧命”,不同版本的禁忌清单,内容错综复杂,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追究起来,这些流言的始作俑者便是《食疗本草》之类的文献。而现代营养学家可以负责任地说,两种或多种食物,绝不会因为合用的缘故,在短时间内,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更遑论引起死亡。
各类禁忌中流传最广的是蜂蜜与葱的传说。《金匮要略》云:“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又说:“食蜜糖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这是所见最早的蜜葱食忌文献。《医心方》引《养生要集》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千金食治》引《黄帝内经》云:“食生葱即啖蜜,变作下利。食烧葱并啖蜜,壅气而死。”《食疗本草》云:“葱,切不可与蜜相和,食之促人气,杀人。”事实又如何呢?动物实验是用小白鼠做的,先蜜后葱、先葱后蜜、葱蜜同食,多蜜少葱、多葱少蜜、葱蜜等量,葱叶、葱白,大葱、小葱,总之一切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也没见到有确切的毒性反应发生;虑及人与动物的差异性,更有勇敢者“以身试葱蜜”,同样安然无恙。养蜂专家提出一种具可能性的解释,或许真有人因同吃蜂蜜和生葱死掉,旁观者先入为主地觉得蜂蜜、生葱都不会有问题,于是直接将死亡原因认定为二者合用;可事实上,以有毒植物如乌头、雷公藤、狼毒、羊踯躅、胡蔓藤为蜜源获得的蜂蜜,仍含有原植物中的毒性物质,摄入过多,照样可引起死亡,这与吃葱与否,全无干系。可一旦被“经典”记载下来,既有文献的层叠略加,再加上民间的口耳相传,遂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
食物疗饥,药物治病,乃是常识;若是颠倒过来,以药丸充饥,用食物治病,则成为笑谈。一项比喻可以说明“食养”与“食治”的不同。基于不太确切的研究报告,说芹菜所含的芹菜素或许有助于控制血压,于是让高血压病人常吃芹菜,这样的建议算不得离谱;可因此让病人停止正规的高血压药物治疗,专门靠芹菜来降低血压,就荒谬而有害了。何以如此呢?药与食同源而异途,食物是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相对于药物而言,食物对机体生理生化过程的干预极小,正因如此,长期乃至终身食用,一般不会给机体造成严重伤害;也正因如此,食物不足以改变因疾病而异常的生理生化过程,故不可能取代药物。
即使站在传统医学的立场,过度强调食物疗疾,也很难做到逻辑自洽。孙思邈可能注意到了这一点,故在《千金食治》的序论中明确承认药与食为两途,即所谓“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也”,并指出,只是缘于药性猛烈,担心“发用乖宜,损伤处众”,所以建议医生治病,先“以食治之”,若“食疗不愈,然后命药”。但是,并没有以食疗代药疗的意思。《太平圣惠方·食治论》即秉承此旨,把食疗作为药疗的辅助。如在“食治三消(消渴、消中、消肾)诸方”的引论中说:“今以饮食调治,以助药力也。”当然,按照今天的医学观点,能被食物治愈的疾病,多数也算不得真正意义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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