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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云审判是疫情期间权宜之计,还是未来常态之策?
窗口可以关,服务不能停。
疫情期间,“网上见”的“云审判”成为各地法院工作的新模式。“云开庭”、VR“云调解”、网上“云执行”,初具雏形的智慧法院审判体系显现出提升效率、方便群众、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等多重优势。
“云审判”的大规模应用,是疫情期间的“权宜之计”,还是未来的“常态之策”?
“云审判”应对刚性需求
4月22日,北京四中院在线公开合并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房山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远程旁听。
“疫情期间,司法需求没变。窗口关了,但一些服务仍有刚性需求。”一名法官介绍,北京为此紧急研发了“云法庭”系统,开启三级法院统一的互联网庭审模式,可支持全市800个法庭同时开庭。
记者采访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为及时处理案件、尽快解决问题,“云立案”“云调解”“云庭审”等线上司法手段在各地得到广泛运用。
“由疫情引发的案件,如妨害公务、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要从快处理,这样有助于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重庆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胡智勇说。
在常规案件中,有羁押和审理期限的刑事案件,也需要紧急处理。“比如农民工工伤案件和刑事二审案件,不及时处理可能会损害当事人利益。”太原中院刑三庭庭长杨晓宇说,“程序需要继续往下走,一些网上能做的就放到了网上。”
在重庆,一场场特殊的“隔空”提讯也在陆续进行。不久前,重庆五中院刑事审判庭连续5天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上诉人处于不同场所的情况下,对关押在9个看守所的58名嫌疑人完成了所有提讯程序。
“云审判”对民事案件的意义更为重要。“民事案件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问题,程序更简单,完全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把当事人召集起来,开视频会议解决。”太原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光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36万件、开庭25万次、调解59万次,电子送达446万次,网络查控266万件,司法网拍成交额63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045亿元。
“云审判”有多重优势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过去几年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基础上,疫情加速了远程开庭、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和“云执行”的布局和应用。智慧法院审判体系初具雏形,并显现出提升效率、节约资源、方便群众等多重优势。
山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长赵宏说,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羁押在各地,过去审判人员必须去当地提审。以山西高院刑三庭为例,办理一件简单的刑事案件,法院最少需要4人,检察机关最少需要3人,还有一到两名辩护人。“这么多人,来回最少得两天;转到‘云上’,大家在各自岗位,半天就够了。”
一些法官表示,“云审判”相当于直播,对法官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要求更高,能倒逼法官提高水平、改进作风、规范司法程序,有助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同时,实行“云审判”,公众可以“网络围观”,有利于把对审判权的监督落到实处。
山西一位业内人士称,“云审判”提高了当庭宣判率,保障了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现在山西各级法院涉疫情防控类案件一般会当庭宣判,从司法改革角度说,这是“还权”于合议庭,提升了司法效率。
“云审判”下一步怎么走?
一些基层法官预判,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合同解除、合同违约等纠纷有可能增加,旧案叠加新案,审理压力会增加。“云审判”对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应对案件增长可提供有力支撑。
但与此同时,当前“云审判”仍面临软硬件不到位、案件容量有限、技术人才紧缺等局限。
一位基层法院庭长表示,当前很多基层法院硬件并不到位,软件也常因故障无法高效使用。“20分钟左右的在线庭审有时需要1小时,庭审中还常出现签不上笔录或当事人无法登录的现象。另外,由于没有人脸识别系统,全靠视频判断,也存在一定司法风险。”
胡智勇说,目前在线审判平台受容量限制,支持办案数量有限,法院需提前预约“云法庭”,有时存在拥堵、排队现象。
此外,不少法院缺少既懂法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信息化人才。现阶段法院信息技术人员大多是计算机专业毕业,难以将网络技术和法院管理有机联结起来,亟需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陈亮建议,一方面要从制度上保障各类司法主体自由选择诉讼形式的权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普及宣传,增加社会对网络判案等智慧法院系统的了解。此外,还要从立法层面,对在线庭审的案件类型、程序要点、证据展示等规则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不能把“云审判”的大规模应用仅当作疫情期间的“权宜之计”,应抓住这一契机,多方面发力,推动我国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原题为:《“云审判”怎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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