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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后策|陈曼琪代表:健全大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
【编者按】
面对新冠疫情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异常艰巨的战“疫”使命扛在了肩上。
当前,中国政府和人民正处于疫后复工复产复学、振兴经济生活恢复常态的关键阶段。如何改革我国疾控体系、如何鼓励人才进入公共卫生领域、如何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成为社会关心的热门议题。澎湃新闻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开辟“疫后策”专栏,对疫后中国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下面的文章谈及如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称,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粵港澳三地未能完全发挥协调互助作用,为了进一步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特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防控基地
建议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设隔离区及研究基地(“大湾区公共卫生防控基地”),可选址在广东省周边较偏远的离岛或直接兴建人工岛屿,并做好交通配套。基地应有足够空间接收及容纳检疫人士、确诊病人、医护及其他研究技术和支援人员,亦要配备符合三地标准的检测化验中心及收治医院。基地亦可预留空间作为展览教育基地,进行传染病预防宣传。
建议基地区域按需分配,以出租方式租予广东省政府、香港及澳门特区政府。基地实施“一国两制”原则,租地范围内为各地政府的司法管辖区,实施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由各地政府自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各自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设隔离区、抗疫医院及研究基地。
二、统一大湾区疫情应变级别标准,设立协调中心
建议大湾区内采用统一的疫情应变级别标准,公布统一的应对措施、隔离检疫标准、人员流动管治政策等规定。
建议成立大湾区防疫协调中心,为受疫情影响滞留国内其他地区或国外的大湾区人士提供适切支持;统筹调度三地防疫药品、物资及日用品的生产、制造、采购及运输等;在紧急情况下,设立防疫中西药物(尤其是新研发药物)及设备的互认互通特快绿色通道,实施粵港澳三地医护人员专业资格临时互认互通,方便区域内资源共享,共同抗疫。
三、成立大湾区防疫专家小组
建议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常设防疫专家小组,邀请全球各地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专家出任科学顾问成员,并定期举行区域性或国际性会议,加强国际社会对大湾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信心。
四、加强大湾区防疫联合演习和民间防疫经验交流
建议粤港澳三地政府定期举办联合防疫及防灾演习;鼓励三地民间组织定期交流防疫经验,推行大湾区“防疫大使”计划,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防疫知识科普教育工作。
五、成立大湾区动物卫生及检疫委员会
建议成立大湾区动物卫生及检疫委员会,牵头负责《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的教育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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