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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四号】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刑拘!滨海警方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实名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他人使用
不用偷不用抢似乎稳赚不赔
结果还得到了警方的“赠品”
锃亮的手铐和刑事拘留
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中心商务派出所会同滨海新区公安局反电诈中心、网安支队等部门,通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抓获嫌疑人李某等3人。
5月初,滨海新区公安局中心商务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受害人被骗钱款转入嫌疑人李某的银行账户,后又转入姚某和蔡某的银行账户。掌握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缜密分析研判,认为该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存在“隐情”,背后可能存在一条“黑灰”产业链——有人在该案中贩卖银行卡,并为其上游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集团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抽丝剥茧、深入摸排后,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姚某、蔡某。5月23日,民警兵分两路,远赴四川内江、广东韶关对嫌疑人开展抓捕。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3名嫌疑人抓获。经了解,3名嫌疑人均是通过朋友介绍的这个“发财”的机会,通过出售实名开办的银行卡和手机卡,每月可以获利500至800元不等。虽然知道收购银行卡和电话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如此轻松就可以获利,尝到“甜头”的仨人觉得可以尝试这种“赚钱”门路,遂注册手机卡,并在多家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出售给他人。
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非法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知识点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来源 | 中心商务派出所 贾琛
编辑 | 陈 欣、马 英
审核 | 赵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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