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代表建议食用宠物肉拘留15天,网友投票超六成赞成应禁食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交的一份议案,建议对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议案。该议案经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4日报道后,引发网民热议。
澎湃新闻在新浪微博创建“建议食用宠物肉者拘留15天,你怎么看?”的投票,截止5月26日14时已有1.1万人参与投票,约有33%的网友认为专门养殖的猫狗可以食用;另有约44%的网友认为无论是否养殖,食用猫狗都应禁止,约18%的网友认为宠物肉食用安全风险高,不应被食用。
超六成网友投票应禁食宠物。@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图有专家表示,该议案的相关建议符合时宜,但因风俗习惯、宠物界定范围等问题,实施难度大,建议单独立法。
超六成投票网友支持禁食宠物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在两会上提交的一份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国逐渐变成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动物资源进口国之一。虽然我国早在1898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猎食野生动物仍屡禁不止。此前已有专家科普解释,野生动物不具备更高的营养价值,关于野生动物的“滋补功效”有夸大宣传的成分。
朱列玉认为,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不具备更高营养价值,还可能为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传播创造条件,危及公共卫生安全。他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相继发现全球共发现的30多种传染病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所致。比如艾滋病、埃博拉和SARS,都源于野生动物,并引发了重大国际疫情。
朱列玉还指出食用宠物的安全性问题,他称,食用宠物狗已经成为一个争议性话题,大量狗肉是通过盗窃别人的宠物得来,而从业者为盗窃猫狗使用涂有氰化物或砒霜的毒镖、弓弩、剧毒药品,网、笼、捕兽夹脏污,运输和屠宰环境条件恶劣,猫狗往往疫病各半,难称健康。宠物身上还可能存在的细菌、病毒、寄生虫问题。因此,食用宠物肉存在高风险,应予以禁止。
基于以上原因,朱列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食用野生动物与宠物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由该法对食用野生动物与宠物这种行为作出约束,彻底粉碎“捕猎—运输—贩卖—消费”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他认为,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上升到法律层面,使用法律武器彻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的交易需求,巩固上述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良好成效,切实可行。
针对朱列玉代表的这一建议,澎湃新闻在新浪微博创建“建议食用宠物肉者拘留15天,你怎么看?”的投票,截止5月26日下午已有1.1万人参与投票,其中约44%的网友认为无论是否养殖,食用猫狗都应禁止,约18%的网友认为宠物肉食用安全风险高,不应被食用。另有约有33%的网友认为专门养殖的猫狗可以食用。
专家认为一律禁食实施难度大,建议单独立法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薄守省认为,朱列玉代表的这个议案虽然符合时宜,但实施难度大。
他认为,采集野果和狩猎是人类最早的生产活动,野生动物人类最早的食物来源,时至今日,虽然人类已经有了其他来源的食物保障,但有些地方、有些群体还是保留着食用某些野生动物的传统习俗,对社会各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危害,一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不可行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对禁止食用宠物的建议,薄守省也认为,其中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宠物的范围没有办法限定,“有人把狗、猫、猪、兔子、鸡、鸭、鹅当宠物,不想继续养了就吃掉,这样怎么处罚?。”
薄守省认为,保护野生动物早已立法,也确实有必要,但应该是针对珍惜野生动物,立法要列出明确的清单,未列入的则允许捕食、贩卖或养殖,“如果笼统规定野生动物都需要保护,可能会导致权力部门滥用权力,任意处罚,侵犯公民的权利。”
薄守省建议,应本着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的思想来立法,善待生命,以残忍方法伤害、屠杀动物,引起社会一般公众强烈不适的,予以拘留、罚款甚至入刑等。
此外,薄守省认为,把宠物当成财产来保护远远不够,“我们应该从内心承认动物也有权获得生命的尊重,而不应该仅从保护人的财产角度来保护动物。”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则认为,本着防止疾病传染等目的,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仅凭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规范和遏制难以实现。家养动物的法律规范很广泛,而狗肉等能否食用一直存在巨大争议,“还是建议单独立法为妥。”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