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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药食同源理念的保健品是不是可以当饭吃?
原创 课题部 轻舟 常笑健康
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在这个大家庭之中,有一个概念叫做“药食同源”,顾名思义,就是既能当做药品又能当做食品的物品。
比如葛根、山楂、乌梅、核桃、杏仁、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日常生活中,被大众用作烹调食材且具有食疗功效的营养品。
就拿葛根来说,作为食物,它是南方一些省份的常食蔬菜,其味甘凉可口,常常作煲汤之用。而作为药物的话,葛根含有约12%的黄酮类化合物,包括大豆(黄豆)甙、大豆甙元、葛根素等10余种,并且包含有胡萝卜甙、氨基酸、香豆素等,临床上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和心脑血管疾病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说起药食同源,它的思想其实起源于唐朝,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古代的药食同源思想。简单来说,药食同源就是说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很多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做食物来应用,即药食两用。
正因为这样,不少商家打着“药食同源理念”的旗号销售各种保健品,脱发要吃何首乌、肾虚进补枸杞、补血来点当归和人参……这些看似很有道理的“养生经”,却不知道让多少人吃了亏、上了当。
如何正确看待药食同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可供食用的普通食品,另一方面则是“药食两用物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那么,药食同源该如何看待呢?食物主要是提供营养且无毒,药物主要是用于治病,食物性质平和,药物则性味相对厚重猛烈,因而食物的“治疗”作用主要体现在“食养”和“食疗”两个方面,这些既是药物又是食品的物品常具有补益作用,尤其用于保健和预防疾病的方面。
食养是依据个人体质,科学严谨的搭配食材,从而起到养生保健的作用。在疾病初起和渐消期时,可合理运用食养理论,扶正以驱邪。
食疗则是以中医学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为基础,将食物作为药物,运用方剂学原理施治。
那么,药食同源的保健品可以当饭吃吗?既然药食同源的保健品是可以当做食品来使用的,那就容易给人一种感觉,是不是可以用来当饭吃?是不是吃多少都是安全的呢?
事实上,在这类保健品的广告宣称中,一般会强调其“食性”,安全性,而淡化药品的“毒性”,从而误导消费者增加不良反应的出现频率。
首先,过分夸大或者信任“食补”“食疗”。
很多人认为食补、食疗可以想怎么补就怎么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实际上,“盲目进补”是不可取的。此外,不少商家还过分夸大产品的安全性,其实药食同源的商品并不是说跟食品一样完全安全,因为它毕竟还有药品的属性,所以“宣称”无毒副作用的药食同源保健品一定要慎重选择。
其次,滥用“药食同源”药物。民间还有些人自制“药物食品”用以保健,比如认为甘草有益则长期拿来泡茶喝,实际上,久服甘草可导致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还有不少人不明白药食同源配伍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一方面中药有“性味”之分,药食同源的药物都有“寒热温凉”四种特性,药食的特性要针对身体的不同状态,只有在应用得当时才能起到“补”的效果,反之则越“补”越乱。
另一方面,如果不懂得药物的配伍,“寒温”乱用,不仅不会见效,反而可能危害健康。
另外,市面上经常宣称的某中成药,其成分是由卫生部批准的“药食同源”中药配伍而成的,安全无毒副作用。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既然是中药配伍而成的,怎么会没有毒副作用?我们都知道,“是药三分毒”,既然是药,就一定会有不良反应,滥用一样会导致“药源性疾病”。
作为中药三大补药之首的人参,如没有气虚的病症而随便服用,是不适宜的。体质壮实的人,并无虚弱现象,则不必进服补药,如果误用或多用该品,往往反而导致闭气,出现胸闷腹胀等症状。人们常用的决明子,其味苦、性微寒,具有清肝明目,润肠通便,降压降脂的功效,为药食两用的中药,用来泡茶喝可以降压和通便。其实并不然,由于决明子含有大黄酚、大黄素等致泻成分,并不适合脾胃虚寒、脾虚泄泻的(高血压)患者服用。
此外,最新研究发现,决明子具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妊娠高血压千万不能用决明子来降压,以免诱发早产。
所以,你还敢拿药食同源的保健品当做一日三餐吗?
药食同源到底应该怎么吃?01
尊重中医的循证医学
要知道,药食同源的药材在当做药物时,具有药物的“四气”“五味”特性。“四气”指药物寒、热、温、凉四种药性;“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
“五味”不仅代表着口味,也是药物实际性能的标志,比如酸味代表着收敛、固涩;苦味意味着清热、泻火、燥湿、解毒;甘味能补益、和中、缓急、调和药性;辛味则能发散表邪、行气、活血,用于表证和气滞血瘀证;咸味轻坚、泻下;淡味能渗,可用于小便不利,浮肿、腹水等证。
根据其五味又可以划分它们的五行属性,味辛皆属金、味咸皆属水、味甘皆属土、味酸皆属木、味苦皆属火。
在入药或者食用时,需要考虑药食之间的五行关系,尽量避免同时服用或者食用五行相克的药食品种。
所以,药食同源之“气味”,不等于药与食相同或同功。若是把药食两用本草的“两用”完全视为等同,并认为这就是药食同源,而不讲适宜条件,随意食用,是极其有害的。
一种本草虽可药食两用,但却不要忘记它是否具有偏性的问题。一旦所食之物“气味”不宜,其偏性就会成为致病因素或使身体已有不适加重。
因此,对药食两用的本草务必要在熟悉此问题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按中医的“气味”及其量性规定来合理使用。否则,扭曲的药食同源理念,就会出现本不应出现的问题。
02保健品并不能取代药物治疗
国家发布的药食同源目录,是经过充分检验论证的。切勿胡乱食用没有列在清单之内的药材食材。同时,即使清单之内的药材食材也要正确使用,评估这些药材食材长期食用是否对症、能否达到养生乃至治病的目的,还需要医生指导。
不要相信那些夸大其词的宣传,要知道,食疗不能取代药物治疗。同时,也切不可对药补期望过高,有病一定要去医院,切忌自行乱用药材,千万不可抱有食疗治病的想法。
没有一种药食同源的物品是可以长期久服的,因为人的体质或者是身体状态是处在一种不断变化当中的,每一种物品都具有偏性,一旦长期久服都会对身体产生“矫枉过正”地影响,因此,服用任何药食同源的物品都应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当身体某一阶段的偏性得以纠正后就应该停止服用。
03
保健品和食品要分清界限
一般来说,普通的食品是没有限定人群的,而保健品则不同,比如有一些保健品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有的保健品则适合孕妇、儿童食用,如果乱用有可能会给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另外,保健品具有特殊功能,比如能够调节人体机能,补充某种营养素等等,而普通食品的作用则主要是为人体补充能量。保健品在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等方面的规定也比普通的食品更加严格,比如有的保健品会规定每天吃几顿、每顿吃几勺等等。
04切勿跟风,谨防入坑
小编还是忍不住提醒大家一句:在购买保健品的时候,一定要理性消费,避免“被坑被骗”,人财损失。
注意!!!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和虚假宣传;
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其中针对中老年人和病人的欺诈行为较多;
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特别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称疗效,很难辨识。
在购买保健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
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一般只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能代替药品。切勿听信那些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未标明使用人群与不使用人群,而扩大至适用所有年龄阶段人群,未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情况,一定要慎重购买。
认准“蓝帽子”,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门店选购。
不参加任何以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写在最后我们的老祖宗提出“药食同源”的概念,本意是“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但是,现在市面上“药食同源”的保健品让人眼花缭乱,作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持清醒,保健品并不等于食品,即便是药食同源,也不能将其用来当饭吃。同时,更不能将药食同源的保健品当做治疗疾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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