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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平故意驾车伤人案嫌犯被批捕:厌世报复社会致2死7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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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孙某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经审查于5月14日作出决定,依法对孙某甲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现年30岁的孙某甲,大专毕业后在非洲、上海等地从事法语翻译等工作,因性格原因逐渐产生了厌世自杀情绪。2020年4月份,孙某甲产生采取服用白酒、头孢然后驾车冲撞行人报复社会自杀的念头,并为实施自己想法做准备。
2020年4月15日,孙某甲以到承德办理房本为由,骗取了其姐孙某乙车钥匙。驾驶轿车沿半虎线驶入滦平县境内,自西向东行驶至S354省道滦平县虎什哈北山根、官营子、西白旗、安纯沟门乡平甸子村等地,途中服用白酒、头孢消炎药并连续冲撞多名行人。在其车辆因撞击马路牙子被卡住后,下车用石头砸击被其撞倒的行人头部,并欲强行驾驶他人车辆继续实施撞人计划,被现场群众控制。
经检测,孙某甲血液酒精浓度为123. 7mg/100ml。孙某甲为发泄情绪,无视国家法律,驾驶车辆肆意冲撞多名行人,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滦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审查,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出了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
(原题为:《滦平县检察院 批准逮捕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
责任编辑: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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