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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宁致20死山体滑坡调查报告发布:系自然成因灾情
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网5月14日消息,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山西乡宁“3·15”山体滑坡调查评估报告,报告认定乡宁“3·15”山体滑坡是黄土自身特性和自然因素长期作用下自然演化的结果,是自然成因的灾情为大型的滑坡地质灾害。
2019年3月15日18时05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枣岭乡发生山体滑坡,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2栋住宅楼、1栋卫生院住院楼、1座小型洗浴中心和配套建构筑物垮塌,直接经济损失713.48万元。调查认定,乡宁“3·15”山体滑坡是黄土自身特性和自然因素长期作用下自然演化的结果,是自然成因的灾情为大型的滑坡地质灾害。
这次滑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滑坡区原始地形三面临空,长期降水入渗在黄土特定层位中形成软弱结构面,冻融作用降低了土体强度,坡体在重力作用下沿软弱结构面剪出形成滑坡。
调查评估报告从地形地质、水的作用、冻融因素、地震、矿山开采、建筑物荷载6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显示,滑坡区位于韩咀煤矿矿界内,滑坡发生时距离正在开采的工作面1100米。煤矿为枣岭村留设安全煤柱,滑坡区位于枣岭村安全煤柱线内。经对距离滑坡区最近的物探解释采空区变形影响范围进行计算,其影响距离为175米。煤矿开采与滑坡发生没有关系。
调查评估报告指出,乡宁“3·15”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报告总结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教训。
一是简单排查和一般性调查难以发现中深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乡宁县政府围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每年都要做大量工作,但枣岭乡卫生院北侧黄土斜坡未认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技术调查表明,乡宁“3·15”山体滑坡属中深层黄土滑坡,仅采用人工调查或“遥感解译+人工调查”的手段不易发现或认定此类地质灾害隐患。晋西黄土高原不少地方,人民群众或搬、或迁、或建总绕不开梁、塬、峁形成的高陡斜坡。然而,在黄土斜坡顶部进行工程建设,按照相关规程规范的勘察工作,很难发现个别深部软弱夹层,给建设工程带来意识不到的隐患。
二是黄土地质灾害研究成果尚不能满足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实践。黄土滑坡成因机理复杂,影响因素多,研究难度大,且存在研究机构少、人员少、投入少的现实。黄土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在早期识别、致灾效应、避让距离以及针对性措施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还相对滞后,不能满足黄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需求。
三是黄土地区突出的人地矛盾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大了地质灾害发生概率。乡宁县建设用地拓展空间极其有限。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人地矛盾愈发突出,在黄土斜坡坡顶、坡脚建房密度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甚至出现大规模切坡建房现象。属地居民受世袭延续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对通过村庄、集镇规划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村庄、集镇的统一规划建设实施困难,客观上造成建房选址不够科学、排水设施不够规范和完善。由于没有足够的有效缓冲空间,滑坡和崩塌体直接牵动或压覆冲击房屋形成灾害。
四是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认知不够,整体防灾避灾意识淡薄。地质灾害对大多数县、乡是小概率事件,三年、五年,甚至几十年不发生地质灾害也比较普遍,即使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几十年不发生灾害也大量存在。长期喊防、长期无灾,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是在讲“狼来了”的故事,久而久之产生了麻痹思想,淡化了防范意识;还有的几代人都住在高陡斜坡上面或下面,多少年没有出现过灾害,总认为不会出事。乡宁枣岭乡不少群众房屋就建设在黄土残塬边上,紧靠几十米深沟,多少年没有出过事,很多群众也没想过会出事,“3·15”山体滑坡发生后,群众在血的教训中目视了危险,感到了后怕。
这次山体滑坡虽然是自然灾害,但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依法制定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未对农村土地违法买卖、私自置换、超占集体建设用地和未按规定申请报批擅自建设等行为依法查处等问题。
针对上述教训,调查评估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措施建议。
(原题为《山西乡宁“3·15”山体滑坡调查评估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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