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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回族老人为禁毒代言:禁种大麻,从我做起!

2020-05-12 04: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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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夏西吉县的禁毒义务宣传员陈志明,现在是农民朋友们春耕播种的关键时期。我郑重提醒大家,大麻和普通麻子都含有四氢大麻酚,是毒品原植物,种植大麻是违法犯罪行为,种5000株以下要被拘留罚款,种5000株以上就要坐监狱。非法种植,代价很大,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要从坚决禁种毒品原植物大麻做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仔细查看,一经发现,赶紧铲除,一定要多种粮食,不种毒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听,宁夏西吉县的禁毒义务宣传员陈志明老人在用地道的西吉方言,为禁种毒品原植物大麻做“公益广告”了。他言词顺溜,语气激昂,精神矍铄。他希望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法,来尽到禁毒义务宣传员的职责,呼吁更多的群众,认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达到禁止非法种植大麻的目的。

今年83岁的回族老人陈志明,家住宁夏西吉县兴隆镇公易村,是一位从1985年就开始参与禁毒宣传的农村禁毒义务宣传员。30多年来,他的宣传足迹遍布于宁夏银川、石嘴山、同心、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以及甘肃省静宁县、张家川县等地的17个县市、62个乡镇、480多个村组、660多所学校、近220个农贸市场和160个宗教活动场所,有近30万人听过他的禁毒宣讲、拿到过他发放的禁毒宣传材料。

2003年,陈志明家庭在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举办的“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中被评为禁毒好家庭,同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委评为“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评选的“十大法制人物”中他是全区400多万农民的唯一代表;2007年,老人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办主办、中国禁毒基金会协办的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活动中荣获提名奖;他多次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区十佳禁毒志愿者”,并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亲切接见。近年来,先后几十家新闻媒体报道其先进事迹。

当下,正是春耕播种时机,也是毒品原植物大麻的最佳种植期,西吉县禁毒办根据每年仍有零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的现象,便策划创作“接地气、沾泥土”的方言禁毒公益广告,由禁毒义务宣传员陈志明进行演说,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呼吁广大农民朋友们,切勿种植毒品原植物。

宁夏西吉县禁毒办通过创新宣传手段,通过用录制短视频的方式方法和微信等媒体的传播,将简单、接地气、群众易接受的宣传视频,全方位、立体化传递到千家万户和每位拿手机的农民,使他们都能够了解和掌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告诫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种大麻,从我做起。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原标题:《耄耋回族老人为禁毒代言:禁种大麻,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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