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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延期近两年仍未交房,开发商:资金不足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胡友美
2020-05-07 17: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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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因家庭条件不好申请的经济适用房,2015年凑钱付了全款,原定于2018年6月30日交房,到现在都没搬进去,还要承担租房钱。”郑州金水区的李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称,她父亲在郑州珠江翠园小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2017年开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小区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对此,开发商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副总经理宋蕾回应澎湃新闻称,自2017年起,因环境和道路管控,小区一直属于停工状态,后因资金不足迟迟未能动工,目前已经和业主约定,于今年10月底达到住房交付条件,最迟12月底。

郑州市住房保障办信访科一名负责协调此事的科员表示,此事纠纷已经持续近两年,住房保障办多次进行督促、协商未果,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开发商责任,并要求赔偿。

小区突然停工,开发商建议业主买车位商铺以回笼资金

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经济适用房是她父亲在2010年开始申请的,拿到资格后,2015年他们开始前往经济适用房小区珠江翠园挑房子,“因为我父亲年纪比较大,不能贷款了,我们就凑了26万一次性付了全款,买了一套89平方米的房子,加上其他费用一共花了27万多元。”购房时,李女士被告知小区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6月30日交房,为此一家人耐心等待着。

2017年初,李女士从其他业主处得知小区建设已经停工,在询问后,开发商告知是因为环境问题暂停施工。但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一停就是3年。

在接近2018年6月30日交房期限时,开发商告知业主,因环境管控和资金链紧张,小区无法正常进行建设,并开始出售小区车位和商铺,建议业主购买。“小区一共只有500个车位,实际上是供不应求的,开发商说等管控过去后会尽快施工,现在需要回笼资金,我们就买了一个车位,当时售价是10万元。”李女士以为,不久后就能住进新房。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小区依然没有正常施工。“我们一直在维权,毕竟不是小数目,一开始开发商说是因为道路和环境管控不能施工,但和我们楼盘间隔几十米的楼盘建造比我们小区还晚,已经交房了。”李女士说。

为此,业主们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都是经济不太宽裕的,很多业主现在都在租房子住,一边要还这边的房贷,一边还要付房租,还有一些业主只能借住在亲戚家。”李女士说。

她自己家的情况也不太乐观,她说,父母用家里所有积蓄买了这套房子,目前仍住在30平米的老房子中,“他们已经67岁了腿脚不好,老房子在6楼,还没有电梯,每天上下都很困难。”李女士和丈夫孩子只能在外租房住,每月房租2400元。

今年4月20日,在业主们再次前往郑州市住房保障办维权后,开发商珠江置业有限公司给业主们发了一份《珠江翠园项目延期交房的情况说明》,其中详细列出了建设剩余工程所需的资金,并表示公司在积极进行筹措,建议业主积极购买车位、地下室和商铺。同时在文件最后注明,将全力以赴争取在2020年12月底交房。

4月20日,开发商承诺2020年12月底交房

对于这份文件,李女士已经不再信任,“他们2018年和2019年3月都发过类似的文件,2019年说会在2019年8月30日交房,但后来也是没有施工,拖到了现在”。

住房保障办:建议通过法律解决

针对上述情况,5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开发商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副总经理宋蕾。她表示,珠江翠园项目确实从2017年开始停工至今,一方面是受各类管控影响,一方面是因为资金紧张。

“我们从2017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受到环境管控的影响,还有就是因为附近修路,我们很多原材料和大型材料都不能运进工地,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经济问题。”她解释称,因为道路和环境问题一再停工,导致建设用的原材料和工资上涨,建设成本大大增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对于建议业主购买车位、地下室、商铺等情况,她表示确实存在,主要还是因为资金不足,“疫情后我们公司的各方面销售都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商铺销售,资金就更加困难了,所以才建议业主支持购买,但并非强迫购买,一切看业主意愿。”宋蕾说,售卖车位、地下室和商铺的资金将会尽数投入到珠江翠园项目的建设当中,如果业主不愿意购买,开发商会自行解决资金问题。

“现在我们正在和施工单位商量计划开工的具体方案,五一节前我们已经和业主承诺了,大概会在今年10月底达到交付条件,现在就在筹措资金,同时沟通施工问题。”宋蕾说,如果顺利开工,公司会争取在10月底达到交付条件,最迟12月底。

5月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办信访科一名负责协调此事的科员告诉澎湃新闻,珠江翠园小区延迟交房的问题已经持续了近两年,但因开发商并没有破产,一直在运营,住房保障办只能督促尽快施工,但至今未协调成功。

他介绍称,住房保障办基本每周都会跟珠江翠园工程的负责人了解进度,或者派同事前往现场查看,定期约谈珠江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开发商一直说资金有缺口,我们也解决不了”。该工作人员称,住房保障办对开发商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进行督促和监督。目前该问题已经上报到了郑州问题楼盘攻坚办,并一直在进行协调。

对于开发商屡次承诺交房日期却一再拖延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认为,承诺交房时间是开发商和业主私下进行协商的,住房保障办没有参与,不太清楚。他建议:“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律师:开发商应承担交房违约责任

在李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里,明确注明住房交付期限为2018年6月30日前。

但其中规定,如遇以下三种情况,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由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原因致水、电、天然气、道路、排水及其他配套设施未完备导致出卖人无法按期交房的;3.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

合同中针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规定,逾期超过3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约合同的,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合同中对延迟交房的规定,违约金每日万分之一。

按照不解除合同来计算,若开发商于2020年10月30日交房,需支付李女士违约金约22100元。但李女士认为,开发商多次声称停工因道路、环境管控,存在逃避延期违约责任的情况。

对此,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认为,逾期交房现象在房地产行业并不鲜见,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情况的发生,关键要明确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这不仅关系到业主能否维权成功,也关系到开发商能否主张免责。

他介绍称,如果开发商提出逾期交房系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原因造成的,则开发商可据此主张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但开发商应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足或证据不成立,则开发商可能无法免责。

窦贤尚指出,对于上述开发商提出因资金不足、管理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逾期交房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不能据此主张免责。在此情况下,业主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付期限、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的约定,起诉开发商,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业主损失,比如租金损失等。

此外,针对开发商多次承诺交房日期但又屡次逾期的情况,业主也可以考虑以开发商不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窦贤尚表示,在解除合同后,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房款资金所占用的利息,也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逾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崔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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