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黑龙江被虐打女童为何未苏醒?专家:取决多因素,或终身残疾
健康时报客户端5月6日消息,黑龙江被虐待女童的生父、继母被依法批捕,但小女孩脑部重伤二级,仍处于危险中。
5月5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发布通告,依法对发生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创业农场故意伤害、虐待女童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曲亭亭、于传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受害女童生母张某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民事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程序中。
而大众一直关注、揪心的那名被虐待的4岁小女孩于某茜在4月29日,由当地转院到了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一直在ICU。
根据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在4月29日发布的公告,小女孩曾被继母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头发向墙上撞,也曾被亲生父亲用手、数据线、笤帚等殴打。事发在4月23日早6:00左右,女孩将大便拉在随身穿的纸尿裤里,引起曲某某强烈不满,右手拽于某茜的衣领,将于某茜的头使劲往卫生间的门框及门板上撞击,致使于某茜浑身发抖、翻白眼。随即,继母与亲生父亲将孩子送往医院,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
公告称,经调取病例、法医学临床查体,法医初步鉴定于某茜有机械性外力作用致硬膜下血肿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属重伤二级,由机械性外力作用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由机械性外力作用致体表擦伤、咬伤致皮肤损伤、体表烫伤、面部软组织窗口左下中切牙冠折属轻微伤。
“小女孩鉴定得出的脑部重伤二级,是非常严重的了!”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二级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
“我们的大脑就好像是一个罐子里装的一块豆腐,如果大脑中长了一个血块,罐子里有了异物,那么豆腐的形状、位置等都会发生偏移,豆腐还可能会破碎,无法修复。硬膜下血肿就是‘罐子里出现了异物’,即外伤导致颅内骨头骨折,划破了脑膜血管而引起的出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李心远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出血会造成脑神经受到压迫,进而出现头痛、剧烈头痛、呕吐、昏迷不醒等情况,很危险。患者需要马上做脑部CT检查,如果血管出血量较少,脑部可以自行吸收,如果出血量较大,麻烦就大了,需要尽快做血管清理,否则脑神经很难恢复!”
对于小女孩为何还未苏醒?李心远主任介绍,脑部受到重伤后昏迷能否苏醒,取决于抢救的时间、压迫的位置、手术情况等等因素,需要专业评估。“如果患者受伤后马上送到医院,且脑膜没有‘摔碎’,患者在治疗后恢复得很快;如果是过了3个小时、5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再去医院,那么,血块就很有可能会把脑子压坏。如果血块正好压倒负责手脚运动的神经,那患者就可能瘫痪;如果正好压到语言神经,患者则很有可能不能讲话;如果全面的神经都被压迫了,那么患者就会昏迷,可能成为植物人。”
“脑部重伤二级的康复,要看脑部损伤程度如何,看看能否在一个月内将患者抢救回来,一般来说,1个月内是昏迷病人促醒的黄金时间,这段时间内如果能醒过来,最终的康复效果也会比较理想。3个月内是治疗和康复的关键时期,一旦‘植物人’状态持续超过数月,很少见有好转。”李心远说。
记者查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题为《黑龙江被虐女童为何还未苏醒?或致终身残疾》)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