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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督办重庆尹光德案,被告曾当庭指认检察官系保护伞
4月27日,全国扫黑办公布进行挂牌督办的第六批38起涉黑涉恶案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这3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就有重庆市大足区尹光德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尹光德,绰号“尹德德”“德莽子”,今年46岁,大足区人。尹光德曾于2012年因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大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9年1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大足警方刑拘,随后被改为监视居住。尹光德被监视居住的次日,因尝试偷越国边境被大足警方行政拘留10日。1月16日,大足警方对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尹光德执行逮捕。3月25日,尹光德被发现“另有重要罪行”。
大足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指控,2014年以来,为维护以尹光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尹光德等人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9人轻伤、13人轻微伤。
该案于2019年11月18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尹光德指称,他和来自大足区检察院的第一诉讼人(主诉检察官)唐浩关系熟稔,唐浩是他的保护伞。尹光德说,他称唐浩为“浩哥”,常一起唱歌娱乐,曾共同和一名谢姓歌手拍照留念。“他帮忙协调关系、磋事情,我送过他现金一万多(元)。”尹光德称他的公司股东可以作证。
次日,重庆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重庆政法”发消息称,据重庆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重庆市大足区一涉黑案件被告人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为‘保护伞’”的情况,重庆市扫黑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工作,相关调查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截至目前,重庆市扫黑办尚未公布相关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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