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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保安冒充交警招摇撞骗,被判刑八个月!

2020-04-23 19: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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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穿制服,戴大盖帽的执法者,“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着绝对的权威。但在生活中有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冒充警察的身份去“执法”,对政府形象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电白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件,被告人柯某被依法判处招摇撞骗罪,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柯某服判不上诉。

案情摘要

被告人柯某是广东省某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电白服务区的保安。柯某为了赚取钱财,胆大包天,自2019年4月份开始穿着高速协警的衣服冒充交警,在值班过程中对停放在服务区停车场未取得车牌的车辆以未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而需要扣12分为由,使车主产生恐惧,随后对车主实施诈骗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中,2019年4月份,柯某以该方式诈骗一名司机200元;2019年5月14日凌晨,柯某以该方式诈骗被害人杨某360元、诈骗被害人莫某和张某1000元。事后被害人报警,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而且柯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柯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等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电白法院

原标题:《服务区保安冒充交警招摇撞骗,被判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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