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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答疑:“球员降薪30%”是倡议,不强制执行
4月23日,中国足协就近期有关职业俱乐部“降薪”的话题向中乙俱乐部发去了一份沟通信息。
其大致意思是,中国足协对于当前情况的减薪提议属于倡导性,需各俱乐部、球员、教练员进行平等、坦诚、友好的沟通后达成一致。
20日晚,部分职业俱乐部通过信息交流平台收到了一份内容有关“疫情期间职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薪酬调整”内容的联合声明草案。由于目前相关动议仍在各方沟通讨论中,因此这份“声明”带有明显的倡议性质,并非中国足协正式下发的执行规则。
也正是因为部分俱乐部,特别是中低级别俱乐部并没有收到声明,因此对其中内容产生误解。因此,在职业联赛尚未开赛的情况下,各级俱乐部也非常渴望中国足协能够尽快就此问题发布具体“指导意见”。
这份“声明”的主要内容是“倡议球员、教练员疫情期间减薪不少于30%”,而也恰恰这一内容在国内职业足坛引起了热议。
部分俱乐部,特别是中低级别俱乐部的负责人近日在相互沟通时,也多次提到,就目前联赛薪酬发放现状来看,结合法律与契约的严格界定,减薪的确无法通过强制手段来落实。
而目前,各级都受到各类因素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欠薪问题。此外,不同级别俱乐部、同级别不同俱乐部、同一俱乐部不同球员、教练员薪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部分俱乐部也认为,“减薪不宜按统一比例落实”。
也正是因为目前的传闻或说法较多,中国足协的相关人员23日通过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向部分低级别俱乐部发去了“答疑”信息。
其大致内容是,中国足协对于当前情况下的降(减)薪建议属于倡导性的,需要各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进行平等、坦诚、友好沟通,随后达成一致;对于诸如中乙这样相对低级别俱乐部的降薪建议,中国足协会有两方面细致考虑。
首先是本级别俱乐部与高级别俱乐部在薪资上的差异情况,中乙俱乐部中低薪球员的情况;
此外,中国足协重申,目前还没有向俱乐部下发相关内容正式文件及调查问卷;中国足协若产生相关建议、方案和调研成果,会与各俱乐部积极沟通,确保信息沟通流畅。
据了解,中国足协在出台“减薪指导意见”前,必然会综合各方意见或建议。而“意见”的出台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尊重契约,并遵循国际足联有关指导意见的精神,“意见”绝非强制性。
待到意见终稿行成后,中国足协还将上报有关部门及国际足联,待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因此各俱乐部仍需耐心等待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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