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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保护伞,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被开除党籍

澎湃新闻记者 高宇婷
2020-04-17 16:4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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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肖剑平于2015年5月退休,4年后的2019年10月14日,官方发布了肖剑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上述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发布的消息提到,经查,肖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肖剑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剑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肖剑平,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55年5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6月至2003年6月,他先后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政府副旗长,科左后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哲里木盟行署秘书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998年4月至11月挂职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助理),通辽市政府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通辽市政府秘书长兼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2003年6月,调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一职,2007年11月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直至2015年5月退休。

退休4年后,2019年10月1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肖剑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内蒙古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肖剑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剑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薛冬霞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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