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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某中学副校长涉嫌猥亵女生:两年前撤职降岗,警方将彻查
近日,有关广西柳州“柳江区某中学副校长林某某猥亵女生”的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柳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和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6月24日,原新兴中学副校长林某某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新兴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6月23日的红豆网上发布《关于柳江区新兴中学林XX涉嫌侵害女生的举报》内容,诽谤其在担任新兴中学政教主任期间猥亵女学生。接警后,新兴派出所开展了取证工作,询问了举报中涉及的所有当事人。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于2017年7月3日依法受理了胡某某被强制猥亵一案,当日立案侦查。因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又无其他有价值的旁证材料证实林某某涉嫌猥亵,故暂时无法证实林某某的犯罪事实。但在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局的同步调查过程中,林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等处分。
2017年7月至12月,在柳江区纪委监委审查期间,林某某为了掩盖其2016年9月28日晚上单独和胡某某在一起的事实,林某某对组织作出虚假陈述,并暗示两名学生作伪证。林某某身为中共党员、新兴中学副校长,通过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教唆学生作伪证掩盖事实来对抗组织审查,给组织审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和阻力,并严重影响了作伪证学生的身心健康。2018年1月19日,中共柳州市柳江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林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日,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撤销其新兴中学副校长职务,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从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降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柳江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将林某某调离新兴中学,于2018年2月5日安排到新兴第二小学从事后勤工作至今。
针对媒体报道中提到有关情况的新线索,我们高度重视,恳请媒体和广大网民、知情人士将掌握的有关线索报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彻查,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同时,柳江区将全面调查和监管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工作,坚决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题为《关于网传柳江区某中学副校长猥亵女生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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