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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回应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造假:性质十分恶劣,严查
针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造假一事,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环评文件暴露出的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
刘友宾表示,环境部已迅即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被指涉嫌抄袭。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字眼,涉嫌抄袭湛江航道疏浚项目环评,例如,环评中写道“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项目建设可实现‘以湛江港为龙头,充分发挥其作为西南沿海地区主枢纽港的辐射功能,在湛江湾、雷州等地布局建设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标”。在项目生态评价上竟然出现了“项目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等字眼。
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就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一事回应称,将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重新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评估。
3月28日,中科院南海所在其官网对环评涉嫌造假一事发布声明称,3月27日获知此事后,研究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中涉及项目,确系由中科院南海所注册环评工程师承担。目前该所对事件正全面调查,并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存在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后续将及时对外发布。
对此事件,刘友宾回应称,《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但确有一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环评工作中粗制滥造,严重影响环评制度的公信力。
刘友宾表示,为防止此类环评造假事件再次发生,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一是加强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督促指导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环评文件从受理、审批到后续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进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校验,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
二是实施环评文件编制信用管理。运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对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减少监管频次,对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管力度,问题严重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
三是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2019年11月,环境部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自《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已有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今年3月,环境部部公开通报了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再次彰显了环境部坚决依法依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的决心。
“环评是各项行政管理中公众参与比较早、信息公开比较全面的一个领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刘友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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