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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速递】警示!威海法院发布2起祭祀引发火灾典型案例
清明将至
每年都会发生因祭祀烧纸引发火灾事件
轻则伤人伤己
重则损毁万千亩林木
并给自己带来法律的处罚
威海法院提醒您:文明祭祀,低碳清明!
威海清明期间也曾发生过祭祀用火引发的火灾
这些案例就发生在身边!
惨痛教训不能忘!
让我们回顾下这些案例!
典型案例
文明祭祀!
注意防火!
勿让悲剧重演!
01
香烛祭祀引火灾,他被判刑五年
黄某某因常年居住在外省,清明时节回老家祭拜父母。祭拜当天,黄某某在墓前土坑内点燃了黄纸、冥币等祭拜物品,并在墓前烧香。黄纸烧完后,黄某某挖泥将土坑埋上,又将香烛倒插进瓶里将香熄灭,自以为做好灭火措施的黄某某并未做好最终确认便回了家。未被完全扑灭的火星在山林中渐渐燃烧起来,最终引起了火灾。
经认定,过火面积达2901.1亩(即193.4公顷),烧毁林木405048棵,总立木蓄积约为6511.1立方米。林地为国家三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树种主要为赤松。涉案赤松等物品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2931067元。文登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将黄某某诉至文登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02
回村祭祖引火灾,缓刑一年
2015年4月2日,宋某等人回村为其父上坟,宋某点燃烧纸、香及鞭炮后便离开。随后,宋某父亲坟头起火,因天气干燥,过火林地面积共计48.6亩,烧死成材黑松树278棵,2米以下的黑松幼树280棵,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9480元。案发后,宋某积极赔偿村委会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村委会的谅解。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宋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能积极赔偿黄山村村民委员会的损失,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以失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
个人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将被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尚未构成犯罪的,林业部门并且可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上坟烧纸并非清明祭祀的唯一方式
还可以献鲜花、植绿树
文明祭祀、低碳清明
让我们共同行动!
来源:文登法院、荣成法院原标题:《【案例速递】警示!威海法院发布2起祭祀引发火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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