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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23条举措规范环境执法,为何这是对企业的暖心保护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的“暖企政策”,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意见》分别从监管、执法、督办等多个层面进行了规范。最终的目的是,探索和营造更加有效、精准地保护企业合法产权的制度环境,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澎湃新闻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由省级层面出台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专项意见,这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还是第一家。
为了便于各级贯彻执行好上述政策,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定条款时,都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如次数、频度、比例)以及程序性等约束性要求,可操作性比较强,防止“任性裁量”。
向“一刀切”说不,创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多种“一刀切”的粗暴执法方式说了“不”。
在监管层面,《意见》提出,要优化应急管控方式,帮助企业制定“一厂一策”的精准管控措施,避免出现中断工序全部临时关停等脱离实际的情况。
严禁为应付督察、检查而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的措施,防止出现因没有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和上下游企业的关联性,而采取的“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的做法。
还有,不得因某一企业违法行为或某一类生态环境问题,对全区域或全行业不加区分一律实施停产关闭。
《意见》还明确,要慎重采用强制措施,从而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权。
比如,需要实施查封、扣押的,要书面报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中,涉及案情重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还要经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中审议决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加大对企业产权保护的声音不断。被不少企业家所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在于当民营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往往会被“简单粗暴”地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导致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等混为一谈。有的案件,在结案后也往往不能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的信心。
透明执法,全省执法数据“一网打尽”
从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上来说,执法过程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此次出台的《意见》规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移动执法系统100%覆盖和执法记录仪100%联网使用。
澎湃新闻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江苏是全国第一个做到这一点的省份。通过全省统一部署移动执法系统,现场端执法装备全部在线运行,所有执法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以及执法数据的统一存储,从而实现了对全省执法数据“一网打尽”。
也就是说,生态环境执法的过程将确保“阳光执法”、规范执法。
此外,如果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确认无效等终审判决的,相关人员将相应地承担责任。
“执法监管不是关停整治的代言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不许“一刀切”,《意见》中还体现出在环境监管时,要对企业“无事不扰”的原则。
《意见》规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实际,统筹开展集中式的强化监督,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抽查。
还有,在监管方式上,要尽量多地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等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提高执法精准性。
生态环境执法愈发规范和柔性,加强对企业产权的保护,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公平有序营商环境的创造,能够增强企业投资创业的激情和信心。
抓环保的最终方向,还是为了促进更好发展。正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3月28日发布的相关评论中说,执法监管不是“猫鼠游戏”,更不是关停整治的“代言人”。评论称,从某种意义上讲,执法监管也是保护和支持。只有注重企业产权保护,生态环境监管才能赢得理解和拥护。同时,只有保护和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也才会有不竭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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