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家税务总局:已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北京头条客户端
2020-03-28 15:45
财经上下游 >
字号

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在落实好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还通过延时办、依法缓,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所谓延时办,是指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税务总局已经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他说,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2月28日,湖北延至3月6日。同时,还明确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也就是不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充分体现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帮扶。

他表示,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所谓依法缓,就是指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税务部门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积极帮助这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原题为《国家税务总局:已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