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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环评书忘改城市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终止环评公示
总投资近1.1亿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因涉嫌环评报告书抄袭广东湛江市项目,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叫停环评公示。
3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终止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公众参与公示的公告。公告称,接网友反映,由广东省航道局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展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找到这则《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下称“《送审稿》”)。《送审稿》编制时间为今年2月,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组织开展环评的是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送审稿》提到,为更好地展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将观光航线连点成带,启动了向深圳湾大桥内侧延伸航线的研究,以满足游客全方位的“海上看深圳”需求。特色航道工程是“海上看深圳”游船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保障,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有利于提升现有航道的通过能力,与《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然而,这一被称为对发展深圳旅游新名片、塑造深圳海洋文化品牌、提升深圳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形象均有重大意义的特色航道项目,无论是前期与各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还是施工期以及后续的营运期,却总“绕不开”另一个城市——湛江。
尽管《送审稿》称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但分析得出的结论却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体现”。
随后《送审稿》论证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要求,紧接着写道,“此时开展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作,符合湛江市关于综合交通的规划布局。”
在项目与《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项中,《送审稿》称,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时,《送审稿》通篇分析湛江市的功能定位、提升拓展地区、重点保护地区,称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建设可实现“以湛江港为龙头,充分发挥其作为西南沿海地区主枢纽港的辐射功能,打造东海岛港口物流基地,在湛江湾、徐闻、雷州等地布局建设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标。
针对项目的应急监视监测,《送审稿》写道,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施工期“除了湛江海事局进行日常监视,还要充分依靠群众举报,及时发现事故险情”。
此外,项目“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一项提到,“营运期运输有毒有害货种的船舶需做好风险事故泄漏防范措施,并纳入湛江海事局应急预案中。”
有网友对此表示,“环评报告抄的湛江的……文本里 ‘湛江’两个字没有删完。”也有网友提到,“绿色环境可以复制,但环评报告不可以!”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推荐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0988万元。建设规模为航道通航底宽145米,航线长度约11千米,其中需进行疏浚开挖的航段长度约4千米,拟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52.2456公顷,项目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
航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表现在航道疏浚作业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表现在船舶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评价重点为施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预测评价、海洋环境风险预测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等。
针对网友提出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抄袭嫌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并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重新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评估。公告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环评情况,科学审慎推进该项目下一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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