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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发文支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业内称落地执行效果尚待观察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2020-03-26 08: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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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换帅后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近来频频对外释放将采取更大力度实施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内部改革的声音。3月24日,国网公司在官网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表达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支持态度。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电网支持举措的落地执行效果尚待观察,甚至引发担忧。

增量配电业务的概念诞生于2015年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为新生事物的增量配电投资既是本轮电改最大亮点之一,也是其中“卡壳”最多、拉锯与争议最多的环节。2016年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分四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40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第五批试点项目正在评估中。

但不少增量配电试点在推进过程中阻力重重停滞不前,原因来自多方面,电网企业即是其一。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2018年的督查调研后曾披露,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改革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上认识不到位,与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试点项目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为加快推动试点工作,决定建立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制度。2019年4月,由上述两个主管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对12个省份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指导和调研。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管理通常包括八个步骤:项目规划、业主确定、项目审核、项目建设、公网接入、价格核定、许可申请和配网运营。曾有深度参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称,有不少省份规定,要开展试点,项目业主必须先与电网企业协商签订区域划分协议,否则就不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而没有区域划分意见,项目业主也就无法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搞增量配电试点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电网企业垄断,但增量配网的规划、施工、并网都离不开电网企业。在一些项目中,由于电网公司封锁电力数据、信息,导致规划编制、区域划分、电网接入等工作都很难进行。

去年10月一批项目被取消试点资格的甘肃省就有前述规定,“一些项目业主面临的难度大,自然只能选择放弃。”

在现实中增量配电试点项目遭遇的常见问题上,国网公司在3月24日发布的《意见》中没有回避。《意见》称,国网将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增量配电网规划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当地电力系统现状,以及相关变电站间隔、线路通道、可开放容量等规划信息,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议,确保大电网安全,保障增量配电网与公共电网协调发展。同时合理划分配电区域,加强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与相关方做好沟通,“按照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积极配合、友好协商,研究提出配电区域划分方案,鼓励在增量配电网规划阶段划分试点区域,促进改革顺利推进。对于已划定配电区域内的存量电网资产,可通过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依法合规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项目并网上,《意见》承诺“主动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做好沟通衔接,及时提供上级电网相关一、二次系统数据和信息。”“加强上级电网建设,确保与试点项目同步投产,保障增量配电网按时并网运行。”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认为,该文件的积极意义体现在,针对项目申报、规划信息、区域划分、存量资产处置、存量用户处置、并网、结算等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根据其所在团队参与的二十多个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经验来看,很多项目都卡在了这几个重点环节上。《意见》的提出,无疑将有助于这些难题的解决。

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则提出,配电价格机制能否产生合理收益是目前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项目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意见》的发布对于合理配电价格机制的推动将有积极作用。此外,以往增量配电网规划工作最大的难点就是很难获得电网相关资料,《意见》强调了及时提供电网现状、相关间隔和通道、可开放容量等信息,对于解决规划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难题具有重要作用。提供增量配电接入保障的意见、业务归口部门的明确等,也有利于解决项目接入困难。

不过,对于《意见》中提出的支持举措,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不宜过分乐观”,落地效果仍有待观察。

一位增量配电网项目参与者对澎湃新闻直言,该文件对增量配电改革的实质性推动可能很有限,是“纠原本就不该有的偏。”且困扰增量配电项目业主的价格及结算问题、盈利模式等问题,依然没有获得根本性解决。当然,这些问题不可能靠电网企业一家来解决,需要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主动作为。

展曙光称,国网公司之前虽然没有发布过专门的文件,但也做出过支持增量业务改革的表态。但遗憾的是,这种表态在基层单位发挥的作用有限,有层层打折的感觉。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电网企业的发展顾虑,关键是要从机制上予以解决,比如落实输配电价政策、不再将售电量作为考核指标、甚至退出竞争性售电业务等。而且,《意见》自身的表述比较模糊,执行中难免争议。比如,光是“重复建设”的概念,不同基层电网企业就有不同解释。执行起来,难度可以想见。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资产处置、并网、结算、调度等多个方面。

“很多参与增量配电的主体应该深有体会,不怕没有政策文件支持,就怕地方那句‘我没有收到文件’。”吴俊宏在撰文中也提到了地方企业对于《意见》的理解和执行力问题。同时,增量配电项目并不局限于试点项目,非试点项目是否能够得到同样的支持?文件中并未明确。总体而言,他认为新一波增量配电投资热潮有望到来,“一方面,传统电网公司正逐渐成为增量配地改革的有力支持者和推进者。另一方面,政府层面的相关文件也在进一步完善中。”

    责任编辑:李跃群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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