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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外婆参与育儿是一个实用主义策略?
“妈妈生外婆养爷爷奶奶来观赏。”当下,祖父母育儿参与模式经历了急剧变化,从以爷爷奶奶为主转变为双方祖父母共同参与,甚至以外婆为主。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对中国五个城市(广州,杭州,郑州,兰州和哈尔滨)的调查发现,有48.3%是祖母育儿,而53.2%的家庭是外祖母育儿。甚至在传统的父系文化尤为牢固的中国农村地区,也出现了类似的趋势。
笔者在2007-2008年间调查了77个南京家庭对于外婆和奶奶育儿参与的选择。在这些家庭中,有34个家庭(占44.2%)是外婆参与育儿,25个家庭(占32.5%)是奶奶参与育儿,还有18个家庭(占23.4%)外婆奶奶共同参与育儿。孙辈的性别与由哪一方祖母照顾没有关联(也就是说奶奶并没有较外婆更多地照料孙子)。这些祖母大多在父母上班时代替父母,或当父母在家时协助父母照看孩子。
77个家庭中,只有两位父母提到选择奶奶作为照顾者,因为“孩子是他们(父亲)家的人,就一定要奶奶来带,有这种传统的观念在里面。”所有其他的父母解释他们的选择是仔细考虑过家庭和孩子需求的结果,而不是尊崇传统的父系关系。在选择时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祖母的可得性(谁能带?);第二,祖母的资质(谁带得好?);第三,希望避免代际冲突(谁合得来?)。
笔者发现所有这些考量都促使了外婆比前几代人在育儿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当父母关注点在谁能带和谁带得好时,外婆和奶奶有同样的机会被选为照料者;而当父母关注避免代际冲突时,外婆比奶奶更有可能受到青睐,因为相比于奶奶,外婆和日常照料的父母(通常是母亲)更可能保持和谐的关系。
谁能带?
祖母的可得性(比如是否还在工作、健康状况、居住远近、是否在照料其他孙辈)都是父母考量的范畴。如果祖母并没有生活在南京,而又无法搬到南京与子女同住,父母并不会像老一辈一样把孩子送到其他城市的祖母家照顾,因为他们想培养和保持与他们唯一的孩子的亲密关系和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考虑没有削弱外祖母的参与机会,因为从夫居在南京不普遍)。
祖母的可得性,是指祖母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集中的资源和悉心照料。父母假设当祖母只有一个孙辈时,能够给予他/她不间断的关心和全神贯注的照看。而当祖母需要同时照顾不止一个孙辈时,父母认为她不太可能成为专心的照顾者,并有可能由于她们的偏好对不同孙辈有不同的投入。
一位母亲在解释不让奶奶照看孩子的原因中表达了这种顾虑:“他(丈夫)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都有孩子,都要我婆婆带。我们宝宝是最小的,假如孩子们都到她家去,以后买个鸡,就两个腿,你分给谁去啊……虽然公公婆婆对我们还是蛮好的,但是我不放心。我爸妈就我一个子女,肯定是一心一意帮我带孩子。”这些考虑导致了让有独生子女一方的祖母照顾孙辈的偏好的形成。
事实上,在本研究中有独生子女的祖母比有多个子女的祖母更多参与了孙辈的照顾。随着有独生女的外婆数量的增加,没有儿子需要支援的她们更有可能成为女儿的可用资源。父母也更有可能把祖母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照顾(比如照顾孩子数量的多少)和安排的便利性(比如祖母是否住在附近)看得比世系化的照顾更重要。
谁带得好?
当在奶奶和外婆之间进行选择时,父母的另一个考虑是祖母的资质是否能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正如一位母亲所说:“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嘛,那毕竟是他(老公)家的事情。但是,真正等到我生了宝宝后,我觉得应该哪边对宝宝成长有好处哪边带。”
父母认为祖母提供“更好照顾”的能力与祖母的文化资本相关,文化资本主要是指祖母的文化程度以及是否出生或居住在城市。如一位母亲说:“我觉得成长环境对宝宝很重要,我爸妈的学历比他们(爷爷奶奶)高一点。我觉得不同环境下成长的宝宝是不一样的,见识、接触的东西、语言环境都不一样,所以还是在外婆这边带……爷爷奶奶是农村的,方言比较重。”
在前几代人中,中国强大的父系偏见通常并不考虑哪个祖母有更多的技能、更高的教育水平和城市成长的背景,这也并不重要,因为前几代父母不太关心儿童早期教育,而她们中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也非常少见。但对于当代中国父母而言,祖母的资质往往超越基于世系的偏见而成为育儿质量的一个主要考量。
谁合得来?
祖母参与育儿意味着父母需要和祖母进行每天的互动、合作并且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和祖母一起参与核心问题的决策,所以父母强调了要让一个能与他们保持良好关系的祖母参与育儿的重要性,以此减少冲突与不和。父母都指出了婆媳之间的冲突比岳母和女婿之间的冲突更普遍。
首先,父系传统导致了婆媳冲突的文化隐喻,使得婆媳关系看起来比没有文化隐喻的岳母和女婿的关系更令人担忧。此外,父系制和父系偏见使婆婆应该比媳妇拥有更多的权力,但并不意味着岳母在传统上比她们的女婿应该有更多的权力,所以年轻一代权力的上升和老一辈权力的下降使得岳母和女婿的关系并不像婆媳关系那样痛苦。最后,因为男人可以在家庭之外行使更多权力,通常不会期望在家庭事务上有很高的参与度,女婿过去和现在都不太可能和岳母一起竞争权力。
避免婆媳冲突是父亲和母亲(尤其是母亲)更愿意让外婆来帮助育儿的原因。“我不让我的公婆过来帮我带孩子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婆媳关系就很微妙。”
另一位妈妈解释,“我觉得带小孩是一个蛮繁琐的事情,很多家庭的矛盾都是婆媳关系处理不好引发的。而且我们刚结婚,就怀孕有小孩,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去适应、处理婆媳关系,(如果)突然又有个小孩夹在中间,我觉得可能会有矛盾。”这个叙述反映了一个普遍的担忧,从夫居到婚后分居的转变使婆媳在开始一起育儿之前鲜有机会能达成共识并发展出有效的沟通技巧。
相比之下,母女之间的凝聚力和团结感会使冲突协商过程更简单。一位母亲解释说,“有什么事情,我跟妈妈讲,妈妈通常会说你这么做,我一般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就算有意见,有口角了,她也不会计较,但是跟婆婆的话,就不一样了,肯定会生气。”
父亲们也偏好外婆来带的原因是他们希望避免自己母亲和妻子之间的不和谐。“她妈来带,比我妈来带呢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她们之间不存在相处的问题,”一位父亲谈到让外婆带孩子的好处时说:“要是我妈来带,万一相处得不好,到时候我还有的头疼呢。”由于并不需要在妻子和岳母这对组合之间扮演调停者的角色,所以对于许多父亲来说让外婆育儿是一个更有吸引力的选择。
结语
这些研究发现表明,在中国的城市家庭中,选择外婆育儿并不是像许多研究者认为的那样,由于奶奶无法参与而做出的万不得已的选择。事实上,笔者发现奶奶的育儿参与似乎并没有被认为是必要的、甚至是首选,相反,父母对外婆育儿的安排是基于对资源和需求的实际考虑而做出的有意识的选择。
同时,外婆育儿的兴起也反映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社会文化变迁。首先,越来越多外婆育儿,与父系祖父母对儿子及儿媳的权力下降有关。从夫居的减少和父系长辈权威的下降使年轻夫妇有权力并可灵活地做出让奶奶或外婆参与的育儿安排。从参与调查的父母(而不是祖母)有权决定哪个祖母参与或不参与育儿,可明显看出年轻人相对老年人的权力增强。它表明一种颠倒了的代际等级 (其中权力关系和家庭资源曾经是不对称地偏向于老一辈,现在却向下转移到年轻一代。)当今的年轻人往往“功利”地选择与能够为其提供资源并与年轻人保持良好关系的长辈保持或加强联系,而不管他们是来自哪一方的父母。在这种情况下,让外婆更多参与育儿避免代际矛盾的做法可以被看作是家庭为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来满足自身需求而采取的一个适应性(实用主义)策略。
其次,外婆参与育儿活动的增加也与中国日益增长的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观念密切相关。以孩子为中心的育儿理念,要求在对照顾者的选择时以“资质”(谁带得好)而非“世系”标准,并强调双方家庭整合资源对孩子进行投资。父母们没有把祖父母育儿描述成一种负担得起、简单、方便的照顾方式,而是将其概念化为比保姆照顾或日托更安全、更会教养、更值得信任的育儿选择。
再次,研究中的父母并不是简单地把孩子托付给最方便或最“易获得”的祖母照顾。尽管父母们确实谈到过将“谁能带“作为选择的标准,但他们也解释了为什么这种可得性和便利性会提高育儿质量。例如,父母对于祖母地理位置邻近的偏好具有促进亲子互动和维持亲子关系的功能。同样,父母也认为不需要工作和照顾其他孩子的祖母才能集中精力照顾自己的孩子。
最后,外婆育儿兴起揭示了代际互动中的性别关系变化和女性在原生家庭的赋权。此研究强调了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对中国代际交换中父系偏好下降的巨大影响。城市独生女获得了父母在育儿支持方面前所未有的投入。而前几代祖母往往不得不在照顾儿子和女儿的孩子之间进行选择,而由于对父系的偏好,结果往往是照顾儿子的孩子而非女儿的孩子。此研究表明,有独生女的外祖母不仅是可得的(“能带”),而且有很大的动力去支持她们的独生女育儿——以提供育儿作为继续支持女儿生活和事业发展的途径,并通过照顾她们唯一的孙辈与其建立亲密的代际关系。
(作者张聪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青年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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