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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第三帝国之路:纳粹党是如何上台的?
1933年初的几个月里纳粹对犹太人的攻击,是把他们清除出德国社会的一个长期进程中的第一步。到1933年夏,此进程已进展顺利。它是希特勒文化革命的核心,在纳粹党人看来,它也是更广义的德国文化转型的关键,这个文化转型将从德国精神中剔除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自由主义、和平主义、保守主义、艺术实验、性自由等诸多“外来的”影响。所有这些影响都被纳粹党归因于犹太人的有害影响,尽管大量证据显示事实刚好相反。把犹太人逐出经济界、媒体行业、政府雇员群体和专业领域,于是成为这样一个进程的根本内容:拯救和净化日耳曼人种,使德国做好准备为它在1918年所受的羞辱实施报复。当希特勒和戈培尔在那年夏天谈论“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时,他们指的首先是无情镇压所有“非日耳曼”事物的一场文化和精神革命。
但同时,实现这种转型的非凡速度,说明它与此前不久的形势具有紧密的关联。此前的1933年1月30日至7月14日期间,纳粹党把由希特勒担任总理、由非纳粹党的保守派主导的联合政府,转变为一党专权的政府,甚至保守派在内阁中也不再拥有独立的代表资格;纳粹党把教会和军队以外的所有社会机构纳入一体化进程,使之成为一个由纳粹党领导的、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庞大体系;纳粹党实行全方位的清洗,把每一个反对他们的人逐出了包括文化和艺术、大学和教育系统在内的德国社会中几乎每一个领域;纳粹党已开始把犹太人排挤到社会边缘,或者迫使其移居国外;纳粹党还开始颁布各种法律和政策,这些法律和政策将在未来的岁月里决定德国和德国人民的命运,以及更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有些人以为,1933年1月30日就职的联合政府会像此前的历届联合政府一样在几个月内倒台。还有些人认定纳粹党是转瞬即逝的现象,很快就会与扶植它上台的资本主义制度一起退出世界历史的舞台。事实证明这些人都错了。第三帝国在1933年夏成型,而且显然将继续存在。那么,这场革命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纳粹党在攫取权力的过程中没有遇到有效的抵制?
1930年纳粹新总部褐宫启用仪式为什么胜利的是纳粹?
第三帝国的到来基本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于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这不是“夺权”。实际上,纳粹党人不使用这个词描述希特勒的任命,因为它带有非法政变的意味。在这个阶段,纳粹党依然谨慎地把上台称作“接掌政权”,把联合政府称为“民族振兴的政府”,或者(更普遍地)称之为“民族起义的政府”,使用哪个称呼,取决于该党是想强调内阁的合法性来自总统的任命,还是想强调其合法性来自所谓的民众支持。纳粹党知道,希特勒的任命是夺权过程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武力可能成功。只有两个机构拥有足够的武力,只有两个机构能够运用武力而不至于引起民众更加暴力的反击,那就是军队和纳粹党。军事独裁的政权极有可能会在1933年之后的岁月里压制诸多公民自由权;启动重整军备的项目;拒绝履行《凡尔赛和约》;吞并奥地利;入侵波兰,以便收复但泽以及切断东普鲁士与德国其他部分的波兰走廊(Polish Corridor)。这个政权也很可能在德国恢复实力之后,进一步在国际上发动侵略战争,引发与英国和法国,或与苏联的战争,或者与英法苏同时开战。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政权会对犹太人实施严厉的限制措施。但是总的来说,德国的军事独裁政权不太可能会执行种族灭绝计划,即在奥斯维辛和特雷布林卡(Treblinka)集中营的毒气室达到高潮的那种大屠杀。
然而,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在德国上台所造成的后果,远比民主制度在欧洲其他国家崩溃所造成的后果严重得多。《凡尔赛和约》的安全条款根本未能改变的事实是,德国依然是欧洲最强大、最先进和人口最多的国家。民族主义者关于领土扩张与征服的梦想,同样存在于其他独裁国家,比如波兰和匈牙利。不过,即使它们实现了梦想,也只可能具有地区性意义。而发生在德国的事情,很可能比发生在小国(比如奥地利)或者贫国(比如波兰)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其影响有可能是世界性的,因为德国国土辽阔、实力强大。这就是1933年前六个半月里发生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意义重大的原因。
凡尔赛和约这些事情是如何以及为何发生的?首先,假如希特勒不是德国最大政党的党魁,没人会认为值得把他硬塞进总理的位置。当然,纳粹党从未在自由选举中赢得多数票:在1932年7月国会选举中获得的37.4%,是它表现最佳时所能争取到的全部选票。然而按照任何民主标准,这都属于高票,高于其他国家的许多民选政府在历次选举中之所得。纳粹党成功的根源,在于德国的政治制度没有产生出一个联合了天主教徒以及新教徒中的右翼人士的、能够独立发展的全国性保守派政党;在于德国自由主义历来的弱点;在于几乎所有德国人对战败和《凡尔赛和约》之苛刻条款的痛恨;在于魏玛时期社会的和文化的现代主义以及1923年的恶性通货膨胀使许多中产阶级人士产生的恐惧与迷惘。魏玛共和国的缺乏法统,导致它自始至终几乎不曾得到国会中多数议员的支持,加之前述诸因素,使人们更加怀念旧帝国以及俾斯麦那样的专制领袖人物。“1914年精神”和“前线一代”的传奇,激发了人们对于国家统一的强烈渴望,以及对于多党制和政治谈判中没完没了的折中妥协的不耐烦,在那些因为年纪太小而无法参战的人当中,这种渴望与不耐烦尤为强烈。战争的后遗症还包括毁灭性的大规模政治暴力,许多非暴力的正派人士逐渐适应了它,对它的容忍程度已到了在一个有效地发挥着功能的议会民主制度中难以想象的地步。
然而,在诸多因素之中,有几个至为关键。第一个是大萧条的影响,它导致选民趋于激进,摧毁或严重损害了比较温和的政党,使政治体制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与“资产阶级”阵营之间趋于两极分化,后者全部迅速倒向极右翼。日甚一日的共产主义威胁令资产阶级选民心生恐惧,促使政治天主教运动背离民主政治而转向独裁政治,恰如它在欧洲其他国家的表现。企业倒闭和财务危机让许多工业巨头和农业领袖相信,必须限制甚至摧毁工会的力量。大萧条的政治影响极度放大了原先恶性通胀的灾难性影响,给人的感觉是共和国除了制造经济危机之外似乎无所作为。即使没有大萧条,德国第一个民主体制的前途似乎也是暗淡的,而史上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更是将它推到了无力回天的境地。此外,大规模的失业瓦解了德国曾经强大的劳工运动,作为民主制度的坚定捍卫者,劳工运动最近一次发挥作用是在1920年,当时它设法击败了右翼的卡普暴动,尽管叛乱者得到了军方的纵容。内部分裂、士气低落,而且被剥夺了大规模政治罢工这个主要武器,导致德国的劳工运动陷入被动局面,一方面虚弱地支持海因里希·布吕宁的独裁政权,另一方面自我毁灭地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为敌。
第二个关键因素是纳粹运动本身。它的理念显然对选民具有广泛的号召力,至少没有耸人听闻到让选民反感的程度;它的行动力有望彻底治愈共和国的病症;它的领袖阿道夫·希特勒是个魅力超凡的人物,能够言辞激烈地谴责不受欢迎的共和国,以此争取到大量选民的支持,并且在恰当的时机采取恰当的行动,最终把这些支持兑换成政府要职。希特勒拒绝进入联合政府,表示绝不担任内阁中除总理以外的其他职务,他的下属格雷戈尔·施特拉塞尔等人对此感到失望之极,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希特勒的决定是正确的。假如担任不得人心的帕彭或者同样不受欢迎的施莱谢尔的副手,那么他的声誉可能会严重受损,他作为领袖而散发出的个人魅力可能也需要多加收敛。纳粹党属于抗议型政党,拿不出什么建设性的规划,几乎没有解决德国问题的务实方案。但是它的极端思想大量吸收了德国既有的流行观念和偏见,根据形势以及它想要拉拢的具体群体的性质而做了修改,有时做了掩饰,让许多人觉得非常值得去投票支持它。在这些人看来,非常时刻需要非常措施;在更多的人,尤其是中产阶级人士看来,纳粹党徒粗俗、没受过什么教育,此特点似乎足以保证希特勒的那些斯文、受过良好教育的合作伙伴日后能够控制住他,能够遏制住随着纳粹运动的崛起而出现的街头暴力,他们认为这种街头暴力非常可悲,但无疑是暂时的。
阿道夫·希特勒在1933年1月30日把希特勒送上总理之位的第三个关键因素是,纳粹党与保守派,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与自由派之间,存在大量重合的思想观念。1930年代初在几乎所有比社会民主党右倾的德国政党中间流行的观点,与纳粹党的观点有许多共同之处。对于新教选民中自由派和保守派政党的大批支持者来说,既然这些政党的思想与纳粹党的如此相像,他们当然愿意(至少暂时地)抛弃它们,转而选择看起来更有效率的纳粹党。天主教选民以及代表他们的中央党,也已不再忠于民主制度。此外,甚至有相当大数量的天主教徒和工人,至少是那些出于各种原因而不再像他们的许多教友和工友那样谨守自己所属的文化和政治圈子的人,也转向了纳粹主义。只有利用既有的、往往根深蒂固的社会和政治价值观来引发人们的共鸣,纳粹党才可能如此迅速地崛起,成为德国最大的政党。但同时,纳粹的宣传尽管积极而巧妙,却未能把那些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而无意投票给希特勒的人争取过来。由于长期资金不足,在1933年使用广播之前,纳粹党的宣传工作无法全面开展,而要依靠各地那些总是混乱无序的积极分子团体的志愿工作,所以戈培尔1930—1932年的宣传攻势仅仅是促使人们投票给纳粹党的诸多影响因素之一。确实,正如在信奉新教的北部乡村地区一样,在纳粹宣传机器根本没有触及的地方往往也有选民投票给它。纳粹党赢得选票主要靠的是其抗议者的姿态。1928年之后,希特勒、戈培尔和纳粹党领导层无疑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不再强调该党仅有的具体政策中的大部分,而将精力集中于语义含糊的煽情,所强调的不外乎这些:纳粹党富于青春与活力,它决心摧毁魏玛共和国、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它相信只有通过社会各阶级的团结才能够使德国获得新生。纳粹党在1920年代大张旗鼓宣传的反犹主义已退居末席,在1930年代初纳粹党的胜选中基本上没有发挥作用。更加重要的是该党在街头树立的形象,冲锋队员组成的纵队在街上行进,使纳粹党平添了一种纪律严明、精力充沛、坚决果断的整体形象,这正是戈培尔致力于展现的。
戈培尔因此,纳粹宣传争取到的主要是这样的人:有的已经倾向于认同纳粹党自称所代表的价值,有的仅仅把纳粹党视为推行这些价值时比资产阶级政党更有效、更有力的工具。许多历史学家提出,它们本质上属于工业化以前或者前现代的价值。然而,此论点是基于把民主政治简单地等同于现代性。那些成群去投票支持希特勒的选民,那些把自己的晚间时光用于殴打共产党员、社会民主党人和犹太人的冲锋队员,那些把休闲时间花在集会和示威上的纳粹党积极分子—他们牺牲自己的时间,没有一个是为了恢复已经逝去的往昔。相反,激励着他们的是一个模糊但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未来图景:阶级对立和政党之争将得到解决;由讨厌的帕彭所代表的那种贵族特权将被废除;技术、通讯传媒以及一切现代发明将被用于“人民”的事业;代表着复兴的德国的最高权威,将不是传统的世袭君主或者根基深厚的社会精英,而是一位魅力超凡的领袖,他出身寒微,一战中作为下士在军中服役,始终念念不忘自己作为人民之子的平民身份。纳粹党人宣称,他们将铲除外国和异族加诸德意志民族的层层污垢,使德国摆脱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犹太式”自由主义、文化布尔什维主义、女性主义、性自由、世界主义、英国和法国于1919年施加的经济负担和强权政治负担、“西方的”民主政治以及诸多其他东西;他们将展现真正的德国—它不是历史上某个特定时期的德国或者某种特定政体的德国,而是一个神话般的德国,它将恢复曾经在魏玛共和国治下失落了的永恒的民族之魂。这种构想并不是仅仅追怀往昔,或者展望未来,而是二者兼顾。
德国民主制度的夭折,不但属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岁月里欧洲大势的组成部分,而且在德国历史中有着非常独特的根源,其思想资源来自一种非常独特的德国传统。德国的民族主义、泛日耳曼构想(通过征服战争完成俾斯麦的未竟事业,把德意志民族全部整合为一个单一的国家)、雅利安种族优越论和犹太威胁论、优生规划和种族净化的观念、军事理想(全社会穿制服、整齐划一、服从命令并且随时准备战斗)—这一切以及1933年实现的诸多构想,都借用了1875年以还流播于德国的观念。其中有些来源于国外,或者得到了外国重要思想家的认同,包括戈比诺的种族主义、舍纳勒尔的反教权主义、兰茨·冯·利本菲尔斯的异教徒幻想、许多国家中达尔文信徒的伪科学人口政策等等。然而它们在德国却混合成了一种独特的毒物,又因德国作为欧陆最先进和最强大国家的卓越地位而使它的毒性益发猛烈。在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以及全世界将会逐渐明白,它的毒性究竟可以猛烈到什么程度。
纳粹的“合法革命”
尽管纳粹党在选举中取得了成功,但希特勒的上台无疑是幕后政治密谋的结果。“德国人”并没有选希特勒当总理,也没有行使自由和民主的权利授权他建立一党独裁的政府。然而有些人认为,魏玛共和国是自我毁灭的,而不是被它的敌人所毁灭:是一桩政治自杀案,而不是政治谋杀案。共和国在1930—1933年那场最严重危机中的脆弱表现,基本上有目共睹;共和政体的缺乏法统,又导致人们过于轻易地抛弃它,而考虑用其他政治方案来解决德国的弊病,但这些弊病并不是仅仅由共和国本身造成的。整个过程的关键之处是,民主制度的敌人利用民主的宪法和民主的政治文化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约瑟夫·戈培尔对此毫不隐讳地予以公开嘲笑:
愚蠢的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最可笑之处,是为它的死敌提供了毁灭它的资源。受到指控的纳粹党领导人成了议员,于是获得了议员豁免权、津贴和免费车票。他们因此免于警察的干涉,可以说出普通公民不能说的话,此外他们的活动经费还是他们的敌人支付的。民主制度的愚蠢可以让人捞到丰厚的资本。纳粹党员马上抓住机会,而且从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
不可否认,纳粹党人无比蔑视民主制度。但民主制度的本质决定了民主政府至少意愿最低限度地遵守民主的政治规则。处于毁灭威胁之下的民主体制面临的困境是,在坚持保留民主的细节从而听任那种威胁占上风,与限制民主权利从而违背民主的原则之间无法抉择。纳粹党知道这一点,并且在第三帝国成型期的第二阶段,即1933年2—7月,对此加以充分利用。
1932年11月啤酒馆暴动失败之后,希特勒一直宣称他将通过合法途径掌权。确实,他在法庭上宣誓后就是这样说的。1932年之后他知道,走暴力政变的道路,乃至效仿以“进军罗马”相要挟的方式,在德国都行不通,前者指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后者在1922年把墨索里尼推上了意大利总理之位。因此,希特勒及其伙伴每次都为他们的行动找一块合乎法律条文的遮羞布。他们总是尽可能避免让对手有社会民主党那样的可乘之机。社会民主党曾经通过法庭抗击帕彭1932年7月的普鲁士政变,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法律成功,尽管事实证明该党的法庭诉讼在政治上毫无作用。正是为了避免这种先例再发生,希特勒格外重视国会纵火法令和《授权法》;戈林在普鲁士把褐衫军和党卫队编为辅警,而不是随便让他们继续横冲直撞,行动时一点儿合法的掩护也没有;纳粹政权在执行第一批政策时,坚持由国会通过法律授权或者由总统令予以批准。“合法革命”的策略奏效了。希特勒一再保证说要采取合法行动,这使他在联合政府中的盟友以及对手都以为可以用合法手段与纳粹党打交道。纳粹党人的行动有了合法的掩护,于是公务员可以按照他们的要求起草法令和法律,比如在1933年4月7日的《公务员法》中,他们甚至打破行政部门所应遵循的中立准则,要求解除犹太裔和政治上不可靠的公务员的职务。在公务员、政府雇员等许多人士看来,纳粹党在1933年1月底至7月底之间攫取权力的各种措施似乎是无法抵制的,因为它们表面上完全获得了合法授权。
但它们其实并不合法。纳粹党攫取权力过程中的每个措施,都违反了法律。首先,它们与已经通过的那些法律的精神实质相抵触。尤其是魏玛宪法第四十八条,它授权总统在危急时刻以总统令的形式行使专制权,这纯属临时措施,根本不能作为长期行使专制权的依据;纳粹党却使它成为永久紧急状态的法律依据。紧急状态在技术上一直持续到1945年,这期间的危急情况更多时候是出于臆想,而不是真实状况。第四十八条也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用以实行1933年2月28日通过的那些具有广泛影响的措施。总统艾伯特在共和国初期任意援引、广泛运用第四十八条,确实相当不幸;更加不幸的是,总理布吕宁、帕彭和施莱谢尔在1930年代初的危机中变本加厉地依赖它。然而即便如此,与2月28日纳粹政府命令对公民自由权实行的严厉限制相比,他们的做法就显得无足轻重了。此外,总理本来无权使用被总统当作橡皮图章的专制权;但希特勒通过1933年1月与兴登堡的谈判,得到了它的使用权。《授权法》以及随后中止自由选举的措施,更加明显地违背了宪法精神。然而中止自由选举的可能性算不上什么秘密,因为纳粹领导层在选战期间就已经明言,3月5日的选举将是未来岁月里的最后一次。
实际上,即使在纳粹党上台之后,德国的司法机关也完全明白纳粹暴力的非法性质。帝国司法部想方设法让1933年上半年的大规模逮捕按照正式的法律程序办理,但它的干预根本不被理睬。州检察官在1933年全年提起公诉的案子中,不乏以犯下暴力罪行、谋杀了对手的褐衫军和党卫队成员为被告的,同年8月设立的一个特别检控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这类案子的审理。1933年12月,巴伐利亚州检察官试图调查达豪集中营三名囚犯被折磨致死案,当他遭到断然拒绝后,巴伐利亚州司法部长宣布将不遗余力追查此事。帝国内政部长在1934年1月抱怨说,保护性羁押被滥用于许多案件。直到1934年4月才通过了一套法规,详细规定谁有权逮捕和“保护性羁押”他人,以及被羁押者应该受到什么待遇。同年,州检察官对萨克森州霍恩斯泰因(Hohnstein)集中营23名虐待囚犯的冲锋队员和政治警察提起公诉,包括集中营指挥官。帝国司法部长居特纳强调说:“施虐者所显露的野蛮和残忍,与德国人的情感根本格格不入。”
最后,希特勒和纳粹领导层无疑对这些非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希特勒曾在很多场合明确表达了对法律和魏玛宪法的蔑视。“我们进入法律机构,并将以这种方式使我们的党成为决定性因素,”希特勒在审理1930年军官案的莱比锡法庭上说,“不过,一旦拥有了宪法授予的权力,我们将把政府塑造成我们认为合适的样子。”
最关键的是,希特勒以及各级纳粹党徒都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们是在犯法。他们对法律以及正常司法程序的蔑视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在无数场合展露无遗。强权即公理。法律仅仅是权力的表达。用一位纳粹记者的话来说,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充满谎言的、虚伪的”德国司法和刑罚制度,而是“权力的法则,它已融入我们民族的血统纽带和军事团结......它本身既不体现法律也不体现正义。在夺取权力的斗争中成功地作为‘法则’发挥作用的东西必须予以保护,这也是为了保存取得胜利的实力”。
“为了革命而革命”
纳粹党人在1933年上半年里攫取权力的手段所具有的非法性质,使这个过程实际上成了一场推翻既有政治体制的革命,他们设计出“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豪言壮语,其实主要是作为非法行动的含蓄理由。但它是哪种革命呢?保守派行政人员赫尔曼·劳施宁最初曾在纳粹政府中工作,但在1930年代后期成为它最激烈、最执着的批评者之一,他把“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形容为一场“虚无主义者的革命”,是“没有方向的革命,仅仅是为了革命而革命”。它摧毁一切社会秩序、一切自由权利、一切礼仪教养;它恰如劳施宁著作的英文版书名所称,是一场“摧毁旧秩序的革命”,仅此而已在该书的尾声,他号召恢复真正的保守派价值,然而在通篇充满激情的抨击中,除了把“革命”当作语言的棒子,用来痛斥纳粹党推翻了他所珍视的秩序之外,劳施宁并没有提出更多见解。其他的革命,无论劳施宁怎么看,所做的不仅仅是摧毁旧秩序。那么与它们相比,纳粹革命所做的是什么呢?
表面上,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根本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917年的俄国革命用暴力推翻了旧秩序,代之以革命者所认为的全新秩序。与它们不同,纳粹党却一如既往地想要新旧兼顾,既使用革命的豪言壮语,又声称自己的上台是通过合法途径、符合既有政治体制的。纳粹党没有采取什么具体的措施废除魏玛共和国的重要机构,或者另设机构取代它们,就此而言,1934年废除总统职位是个罕见的举动。纳粹党倒更愿意让它们逐渐衰萎,比如,国会在1933年之后极少开会,即使开会也只是听希特勒演讲,内阁后来同样自动停止开会。另一方面,保守派精英曾经希望在纳粹党的协助下发动一场真正的反革命,最终恢复威廉帝国,或者建立与之非常相像的体制,有没有皇帝在位都可以,但这个愿望也没能实现。无论1933年出现的是什么局面,都不会是保守派的复辟。夺权过程的暴力本质,使纳粹党的上台明显带有革命的味道。纳粹党的“革命”说辞在1933年6月之后基本上已无人质疑。那么,只能从表面看待它吗?
有些作者认为,纳粹主义有一条历史线索可循,可直接追溯至1789年法国大革命,到1793—1794年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再到卢梭的“公意”理论中隐含的人民专制理念,即决策最初由人民做出,但决定之后就不允许反对。法国大革命确实非同凡响,因为它预演了随后两个世纪里占据欧洲历史舞台的几种主要意识形态—从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到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但国家社会主义不在其中。实际上纳粹党人认为,他们清除了法国大革命的全部影响,并且让历史的车轮倒转,至少是在政治意义上,大跨度退到中世纪初期。纳粹党的人民概念指的是人种,而不是民权。法国大革命催生出的意识形态将全部被清除。在世界历史上,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将是对法国大革命的否定,而不是它的实现。
如果真有一场国家社会主义革命,那么纳粹党人对它有什么设想?与法国或俄国革命做类比,似乎同样行不通。1789年法国的革命者拥有一套清晰的理论,他们将根据这套理论、以代议制的形式实行人民主权;而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者的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和传统的精英阶层,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与它们不同,纳粹党人没有重塑社会秩序的明确计划,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为他们想要彻底变革的社会形态做出全面的设计。希特勒本人所认为的革命,似乎是实权和权威职位的一场人事变动。1933年7月6日向纳粹党高层干部发表讲话时,他暗示说,革命的核心任务在于消灭政党、民主体制和独立组织。希特勒似乎把“夺权”视为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质,他使用这两个词的时候基本上可以互相替换。
因此,尽管希特勒要求从文化和精神上改造德国人,使他们适应新的帝国体制,但他基本上认为这必须通过演进的方式而不是革命的方式来实现。
对于纳粹党的较高层级,尤其是领导层来说,连续性与变革同样重要。1933年3月的选举之后,国会的盛大开幕典礼在波茨坦的驻军教堂举行,引人注目地展示了社会旧秩序和政治旧秩序的象征,包括给流亡的皇帝保留的御座,以及在普鲁士历代君王墓石上摆放的花圈。典礼有力地表明,纳粹主义排斥革命的基本原则,象征性地把自身与德国过去的主流传统联系在一起。这或许不是事情的全貌,但它不仅仅是一场宣传活动或者一次对希特勒的保守派盟友的虚礼安抚。而且,在希特勒成为总理之后的几个星期、几个月里,那么多人转投纳粹主义旗下,或者至少是容忍而不是反对它,这个事实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机会主义。用机会主义来解释,也许适用于一个普通的政权,但不适用于纳粹这种如此明显地带有激进特征的政权;那么多人如此迅速、如此热情地拥护新政权,有力地说明德国社会中绝大多数教养良好的精英人士,无论此前坚守怎样的政治立场,此时都已倾向于接受纳粹主义所依托的许多原则。纳粹党不仅攫取了政治权力,还在第三帝国最初几个月里取得了思想和文化的话语权。之所以出现这个结果,不仅因为纳粹党人陈述自己的思想时,常常使用含糊而多变的言辞向全体人民做出各种承诺,还因为纳粹党直接用于吸引公众的那些原则和信念,有许多从19世纪晚期开始就已在德国的知识精英中间传播。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秉持这些原则和信念的不是处境艰难的少数革命派,而是主要的社会组织和政治机构。对这些原则和信念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排斥的,是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他们把自己视为革命者,大多数德国人也普遍这样看待他们。
历史上所有大革命都对传统持否定态度,乃至于像法国大革命在1789年所做的那样,以“元年”开始新的纪年,或者借用托洛茨基在1917年俄国革命中的名言,把以前的世纪全部丢进“历史的垃圾箱”。这种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也可见于极右翼,例如舍纳勒尔打算用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纪年取代基督教的纪年,但舍纳勒尔把元年设定在遥远的古代。而对于纳粹党及其支持者来说,“第三帝国”这个名称,本身就强有力地表示它继承了想象中的伟大传统,即查理曼的第一帝国和俾斯麦的第二帝国所代表的传统。
纳粹创造的是一个革命与复辟的综合体。纳粹党人想要的,并不是像革命者在1789年的巴黎或者在1917年的彼得格勒(Petrograd)所宣讲的那样,彻底推翻社会制度。纳粹党建立的制度在本质上属于另外一种东西。尽管他们言辞激烈地主张人人平等,但相对而言,纳粹党人最终并不关心社会的不平等。他们最在乎的,是种族、文化和意识形态。在未来的岁月里,他们将创立一套全新的制度,力图通过这种制度重塑德国人的精神与性格。在艺术和文化生活的清洗完成之后,将由那些留下来的德国作家、音乐家和知识分子满怀激情地用自己的才华创造德意志新文化。出于政治上的权宜考量,纳粹党此时基本上未曾对根基深厚的基督教会表露过敌意,但基督教会受保护的日子过不了多久就将结束。纳粹党即将着手建造一个种族乌托邦,乌托邦中的那个纯种的英雄民族将会尽快、尽可能全面地做好准备,迎接对优越的日耳曼人种的终极考验:一场打垮并消灭敌人、建立欧洲新秩序、最终统治世界的战争。到1933年夏,场地已经为建立那种前所未有的独裁制度而清空。第三帝国诞生了。在下一阶段,它将急速冲向精力充沛、日益偏执的成年期。
本文摘录自《第三帝国的到来》,[英]理查德·J.埃文斯 著, 赖丽薇 译,九州出版社·理想国,2020年2月。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现标题和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报料热线: 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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