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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院事回顾

2020-03-14 20: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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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干警走进宜宾安仕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帮助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精准护航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翠屏区法院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宜宾长安网 http://www.yibinpeace.gov.cn/fzyb/20200313/2189443.html

3月6日,翠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若梅及翠屏区法院妇女委员会成员一行来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看望慰问抗疫一线的女医护工作者,向她们送上鲜花及慰问品,并致以节日的祝福和崇高的敬意。

情系白衣天使 关爱一线人员——翠屏区人民法院“三八”节慰问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抗疫一线女医护工作者 四川新闻网——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主办 http://yb.newssc.org/system/20200308/002881007.html

3月6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若梅率民二庭庭长孙家岭等一行到宜宾全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进企业、结对子、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走访,为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

4

日前,翠屏区妇联为激励广大妇女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在建设好“长江首城▪首善翠屏”,推动新时代翠屏区超常规高质量发展,勇当宜宾加快建成全胜经济副中心排头兵贡献巾帼力量,对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进行表扬,其中,翠屏区法院荣获三八红旗集体,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巾帼文明岗”称号。

5.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翠屏区内大批企业受到影响,复工复产过程中,不同程度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和涉企纠纷。翠屏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及时完善法官联系企业制度,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纾解现实难题,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防疫、发展两不误。

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采用“阳光执行+移动执行+一案一账号系统”的“不接触”执行模式,“云”上快速办理领款手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领到案款。

四川发布 翠屏法院:执行案件“云”上办 当事人足不出户领案款

http://appweb.scpublic.cn/front-end/news-detail/index.html?newsid=254737&time=1583927566322&from=groupmessage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四川宜宾:执行案件“云”上办 当事人足不出户领案款

http://jszx.court.gov.cn/main/ExecuteNewsletter/264121.jhtml?from=groupmessage

7.

3月10日,翠屏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利用QQ视频连线,为某绿色食品商贸城和驻场商家上了一堂网上法治讲座,释明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疫情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开出复工复产、依法维权良方。

宜宾政法官方微信 抗击疫情 宜宾政法在行动

https://mp.weixin.qq.com/s/fnGkrUt7cfKTJF_oM-GQ0A

四川高院官方微博 法官在线释法答疑 开出复工复产良方

3月11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通过翠屏区法院建设的“三方庭审”平台,依法对身在宜宾市看守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进行讯问。

9.

3月11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第一党支部党员干警来到宜宾山勾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支部+企业”主题党日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送上企业急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难题,助力企业恢复生产。

10.

3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志愿服务大队的青年干警来到该区双谊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植了150株树苗,种下了春的希望。

翠屏法院:青年干警义务植树150株 四川新闻网-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主办 http://yb.newssc.org/system/20200314/002885810.html

11.翠屏区法院疫期执行不打烊 五年“恩怨”一朝解

3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结一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执行人谢某刚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曹某红、曹某其、曹某彬支付现金76000院,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1月16日7时许,曹某刚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搭载谢某某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谢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谢某某的子女曹某红、曹某其、曹某彬向翠屏区法院提起诉讼。翠屏区法院立案审理后,依法判令曹某刚赔偿曹某红、曹某其、曹某彬共计15万余元。

判决书生效后,曹某刚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曹某红等人于2016年11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曹某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曹某刚与曹某红等人系同组村民,事故发生进入执行程序以来,双方矛盾不断,从平时和睦相处的邻居变成了“恩怨”不断的“仇人”。

2020年1月初,曹某红等人提供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向曹某刚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了曹某刚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情况。按照曹某红等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来到曹某刚所在的基层政府,了解到曹某刚在担任该镇某村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有一笔报酬即将发放,遂将该笔款项冻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曹某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要承当的后果和法院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曹某刚有给付意愿后,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通知双方前来法院进行协商处理。

3月12日,双方当事人通过严格的安检、体温检测后进入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平等协商。承办法官表示,双方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各自退一步,尽快将案件了结,回归正常生活。经过一个下午的耐心释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曹某刚一次性支付76000元,曹某红等人放弃剩余金额。随即,曹某刚通知其亲属紧急筹款。很快,曹某刚亲属将76000元现金送到法院,当场支付给曹某红等人。付款后,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5年的纠纷就此了结。

3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金坪法庭来到在金秋湖镇平岩村,在原告张某房屋院坝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开庭前,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告知参与庭审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注意事项,当事人及代理人表示理解并配合。

13.

3月13日,翠屏区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3次(扩大)会暨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创新精业、奋进有为”工作基调,以“两轮驱动、六质协同、十项重点”为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为建设好“长江首城·首善翠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一周院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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