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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海军将领李准与南疆维权
提到广东水师提督李准,人们很自然地会想起他在维护我国南海诸岛主权方面的贡献。特别是1909年他亲自乘军舰巡视西沙群岛,对15座岛屿逐一命名,并在每个海岛上升旗鸣炮,宣示中国主权,这件事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为此他被人称作捍卫南海主权第一人。
其实李准作为清末的海军将领,在海防线上需要向西方列强展开维权的事情很多,并不限于南海诸岛。因为南方沿海地区是中外关系的极端敏感地带,当时的周边环境,是日本占据着台湾,英国占据着香港,葡萄牙占据着澳门,而法国占据着越南,这些外国殖民者都试图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两眼觊觎中国,试图从中国攫取更多的利益。因而这一时期,在沿海一带出现过几次西方国家对于中国领土领海的侵权事件,而中国方面的维权,恰恰都与李准有关。
一,西江捕权事件
西江是珠江水系的最大支流,西起梧州,东至佛山,是连接广东和广西两省的重要水上通路。它是中国的内河,原本不涉及中外关系问题。但是1885年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和法国谈判,签订了《中法新约》,这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但其中也规定了一个条款,要求中国在中越边境地区开放两个通商口岸,以利于法国同中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这个规定引起了英国的攀比心理,他们要求中国按照最惠国待遇,也要在西江开设通商口岸。1897年,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同英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中英续议缅甸条约附款》,附有西江通商的专条,内容是中国同意开辟广西梧州府、广东三水县、城江根圩为通商口岸。于是西江被迫开放,外国商船大量涌入,很多外国货物可以由港澳经西江运往广西,进而转运到贵州和云南。
广西梧州,西江日落
两广地带多盗匪。自西江开放以后,外国商船在西江遭盗匪劫掠的事情便时有发生。因为商船护航的责任和权力在于中方,所以英方屡屡指责中方缉捕盗匪不力,从通商之初,港督就多次要求派英国军舰协助剿匪,但被中方拒绝。
1906年农历五月西江又发生英国商船“西南”号被盗匪骑劫的事件。导致英商人2000两银元被劫掠,一名教会医生受重伤。尽管盗匪不久后被广东水师缉捕,但是英方不依不饶,表示要加强中国沿海的军事兵力,并向西江派出兵舰。在双方交涉中,中方坚持拒绝外国军舰进入中国内河,但英方态度越来越强硬。
实际上, 英国商船在西江遇袭,至少英方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护航防盗,这本身需要双方合作,但英方却对此缺乏诚意。李准统领的广东水师早就订立章程, 规定西江通航的过江轮渡、各种客货轮船, 到检查站均必须停船听候搜查,目的是稽查私带枪械弹药的匪徒,但英国船只认为这样有碍航程,自恃张挂洋旗(英国旗),不肯停船候验,即使略为停靠,让兵丁上船搜查,尚未查毕,就急急要求盖章离港; 广东水师也曾立下章程, 在各码头设立驳艇,要求所有搭客均须先上驳艇, 经逐一搜查后方许可上船,但英人认为这样做对商轮太不方便,不肯实行。广东水师还提出招募“保商营”, 派兵丁随船保护, 但英国领事以华人不能随意登上英船而拒绝。这样英国商船被劫的问题多年无法解决。其实不难看出英方的真正意图是想要谋取派舰巡缉西江的特权,其商船屡次被劫,正给他们提供了口实。
于是,1907年农历十月,英方借口西江匪多,中方无力缉匪,强行派英舰摩轩号、摩湖号驶入西江,对沿岸开枪开炮,并对中国船只进行非法检查。一时引起当地民众极大的惊恐和愤慨。
此时李准刚刚被两广总督岑春煊参劾,卸去广东水师提督之职。现在他被降为北海镇总兵,正抱着归隐山林的态度,偏居一隅,休养生息,两耳不闻窗外事。原本沿江缉匪的事情归他负责,而今此事已经划归别人管理,不用他操心。就连当时发生的民变事件“钦廉之乱”,原本该他去派兵弹压,他因为对岑春煊的抵触,也置之不理。
然而就在这时,忽然一道谕旨将岑春煊免职,张人骏担任两广总督。张过去曾任广东巡抚,与李准感情相洽,合作默契。张到任后,以为西江缉捕问题,非李准出面解决不可,于是电奏朝廷明言此事。朝廷回复照准。几个月后,谕旨再下,李准恢复广东水师提督职务。
李准受命后首先巡阅西江。他一方面了解现状,一方面考虑对策,同时和英方展开交涉,说明自己对西江缉捕承担责任,要求英国人退出中国内河,不可在此自由行动。但英国人置若罔闻,仍无所顾忌地将兵舰驻留在西江沿岸,丝毫没有退意,不时还开枪扰民,于是群众性的维权开始了。粤商联合会和60多所学校都组织了商人和学生的集会,向北京发电请愿,这对清朝外交部和广东地方政府都形成较大的压力。
这时,能否顺利收回西江捕权,关键在李准。
李准觉得,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武器装备。他看到这次英国派来的兵舰都是新式的铁甲浅水舰,航速快,战力强,为自己水师的陈旧兵舰所远远不及。若想让英国人退兵,先要加强自己水师的巡航能力。万一双方发生武力对抗,自己也需要有强大的实力。于是他征求总督张人骏的同意,到香港订购了四艘浅水舰。
当时香港报纸报道此事,以为轰动之举,因为这样先进的兵舰,广东一带还从未有过。每一艘“长一百二十尺,每一句钟可行十八海里,”双锅炉,双烟筒,船上有电灯、探照灯、无线电通话设备,新式克虏伯退管炮1尊,克虏伯边炮4尊,马克沁重机枪4尊,丹麦式鲁勒塞机关枪6支。报上说“此四艘浅水轮,闻是专为西江而购云”。李准对此颇为看重,他以“大清永固”为概念,将四舰命名为“江大”、“江清”、“江永”、“江固”。在他看来,如果最终需要武力驱逐,这些军舰对付英国人是有足够威慑力的。
其次是护航的制度。在不考虑和英国人动武的前提下,当然要做好护航。李准意识到,盗匪所以猖獗,与护航不到位和以往这方面的规章多有漏洞相关。今后必须对西江实行分段巡缉、分段护航。
李准谈及购买“江大”“江清”“江巩”“江固”四舰的手稿
李准把原先用以护航的小兵舰集中起来统一编队分配。先将整个西江分为十一段,每一段四艘小兵舰分为两组,对开巡缉,每日来往巡缉四次,合共八次。无论在何处遇见商轮需要搜查保护,必须详细报明,以备查核。他还在东江和西江两个海口头建立了无线电台,以便巡航兵舰相互联络。李准认为,如此密度的护航,或可有效防止盗匪打劫商船。
其三是缉查匪徒的办法。这一条最复杂。关键在于如何对船只实行安检,确保无人携带武器上船。但现在难办的是英国人不让华人兵丁上船护航,而安检只能在几个主要码头进行。如果商船沿路停靠拉客,上来的人成分复杂,匪徒假扮搭客,极易逃过安检。于是和英人商定,除了几个设有安检的主要码头,不可停船。英国人的较大商船的确可以做到,但是仍然有许多小船不听劝阻,为贪图小利而沿江揽载。一查问,才知道,这些小船原来都是华人的船只,只是挂了外国国旗而已,即所谓冒挂“洋旗”。李准了解到,现在西江上挂黄龙旗的船只少之又少,而挂“洋旗”的商船共达七八百艘,其中绝大多数挂英国旗,少数挂法国或德国旗,其实这中间,华人的船只占一半以上。
他们挂了“洋旗”之后,身份就变成了外国船只,理论上受外国保护,不受中方人员盘查,而歹徒常常隐身船中,船行至偏僻处便开始行劫,中国兵丁无从保护。即使中方有兵舰护航,人不登船亦不知船上有劫匪,两船并行也通常仍然相安无事。
为什么华人商船要冒挂“洋旗”?李准查问得知,问题出在理船厅。该厅归税务司管辖,而税务司是英国人控制的,多年来一直如此。理船厅受英人指挥,处理华、洋事务极不公平。对外国船只开绿灯,而对华人船只则百般刁难。例如给华人船只限速,使其航速只能达到外国人船只的60-80%。收取注册登记费和厘金(税金)都高于外国船只。这样华人商船经营者觉得,即使多花点钱上个外国牌照,因为船可以开得快,多做生意,而且税率低,仍然比挂大清国的黄龙旗有更多的盈利,而且真出了事,还可以向外国领事寻求保护。
李准觉得,必须整顿这种混乱局面。他请总督张人骏照会英国人管辖的税务局,表示如要维持西江秩序,中方必须收回理船厅。英国方面被迫同意,于是李准委派林国祥、刘义宽等几位既懂得船务又懂得驾船的人去管理。
对于理船厅,他要求今后对华人商船注册登记费统统豁免。华人船只和洋人船只一律对待,在航速确定、厘金收取、官差收费上不准歧视华人。在此条件下,要求华人船只一律升挂龙旗。
他到轮船会公开宣布自己这些新政,立即受到华人船商的欢迎。“不旬日,各江之船尾遍挂黄龙旗矣。”
华人商船挂了黄龙旗以后,李准就可以派兵丁随船保护了。他又在各码头派人检查搭客携带物品中的军火枪械。检查之后,搭客方可登船。随船的兵丁监视该船不准在非指定码头停靠,这样就使劫匪无机可乘,不能登船。
李准像
为了有章可循,李准随即制定了《东西北三江整顿捕务章程十条》。他将这个新规转送英国人管辖的粤海关税务司,征求其意见。税务司表示无异议,最后由两广总督张人骏审核,张以为“均属可行”,于是捕务的管理事项尘埃落定。
既然如此,英国军舰便没有理由继续滞留西江了。当时的报刊是这样报道的:
“英国商船前往西江被劫,致英国借口中国缉捕不力自行派舰一案,自外务部与英使迭次交涉,英使即允电饬驻粤领事转饬各该巡轮即行退出。即所有驻泊梧州之兵轮若干艘于年前相继撤退。其原在封州口至罗定、德庆之鱼雷艇亦已一律撤退,此外在三水河口一带游弋之鱼雷等艇各先后驶出西江。”
如此说来,似乎这只是一个外交谈判的成果,但如果没有李准推行的西江缉捕新政,没有他订购的四艘新式浅水兵舰,想让英国人无条件撤出是不可能的。
关于这一点,当时的报刊有文章说,英国人对于李准在西江维持航路秩序的能力是充分肯定的,就在退兵之时,英领事电告总督张人骏,“西江事轮已退出,李准能任缉捕之责,请勿易人。”
由此,李准在西江缉捕维权中的作用已经很清楚了。但是学术界似乎没有注意到,这次维权,不仅是维护了国家的领土之权,而且也维护了中国人的经济权益。自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我国的海关税务司就长期被外国人把持,在广东西江,税务司控制的理船厅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华商的经济利益,破坏了华资商业和运输业的运营。限于当时条件,李准不可能收回全部税务大权,但是他能将理船厅收回自行经营和管理,这已经属于罕见的经济维权之举。
二,“二辰丸”事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西江捕权问题尚未处理完毕,又发生了“二辰丸”事件。这个事件的核心,是日本商船“二辰丸”号向澳门非法私运军火,并在中国领海交易。
“二辰丸”号
军火枪械,总是需要严加管理的。特别是在广东沿海一带。这里匪患丛生,匪徒都掌握先进的武器装备,与官军对抗时,甚至他们的火力比官军的更猛。李准多年来在这里承担缉捕匪徒之责,和当地的土匪、海盗交战多次,每每遭遇恶战,双方多有伤亡。1904年他抓获的匪首林瓜四,就是终年藏匿在澳门,其匪徒团伙人数众多,自恃武器精良,竟敢与和官军公开下战书,约期会战。所以李准深感枪械对于社会安全的威胁。他发现香港境内没有盗匪,是因为那里有禁枪制度,于是他在1906年曾向两广总督提议在广东禁枪。但是禁枪的规章仍然只能限制良民而无奈于盗匪,所以他在1907年“会商安帅(指两广总督张人骏)严禁军火进口接济匪人,香港总督亦以西江或安允为严禁”。
可是法例刚刚颁布一个月后,李准就得到派驻香港的侦探报告:“九龙货舱所存之枪炮子弹,全由日本邮船‘二辰丸’运往日本。查为澳门商人谭某、尹某购买。”李准当时便觉蹊跷,因为日本是枪械生产大国,澳门商人为何要从香港买枪械运往日本?其中必然有诈。所以他令侦探跟踪这条船,得知其卸货消息后速报。
腊月二十四、二十五日该船停靠日本某海港。侦探来电报告,军火未卸,原船又开往澳门。据了解,他们准备在澳门外的九洲洋海面卸货,日期定在1908年正月初一,因为他们料想中国官兵过年不办公,可以乘机将军火偷运到澳门,然后再转往中国内地,高价销售给土匪团伙。
今日澳门九洲洋
于是李准派部将吴敬荣、林国祥等率宝璧、广亨、伏波、安香等四艘兵舰于除夕之夜到九洲洋附近洋面抛锚,守株待兔。
果然,大年初一那天的黎明时分,“二辰丸”号如期而至,他们也在附近抛锚。过了一会儿,澳门方向开来一艘小火轮,拖带多只小艇停在“二辰丸”旁,准备卸货。
水师的兵舰迅速赶来,此时宝璧号管带(舰长)吴敬荣已邀请到拱北海关税务司的裴式凯,他们一起带人登“二辰丸”盘查。吴问船主,卸何种货?船主出示提货单,吴一看是军火,便告知这是违禁品,不可卸载。日船船主称此处是葡国的领海,中国人不能干涉。但我方众人皆称,葡国只是占有澳门土地,并无领海权10。吴重申,这里是中国的洋面,装卸货物,由拱北海关管理。现在海关的税务司官员在此,不经他们许可,你们不能卸货。葡国人理屈词穷,正在僵持,忽然从小火轮上来一队葡国士兵,于是他们自恃人多,企图强行卸载。吴敬荣等只能举枪阻止。因为看到“二辰丸”悬挂日本国旗,以为中国兵士与葡国兵士开战,不可在日本国旗之下,于是将日本国旗扯下,换成清朝的黄龙旗。葡国人见自己被中国四艘兵舰包围,最终胆怯,只好退兵。
下面该怎么办?部将林国祥和拱北海关税务司裴士楷商量,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应将日船依法拘留,船上的军火没收充公。于是他们要求“二辰丸”驶入虎门内的淡水河抛锚,将日本船主交给日本领事看管。然后从船上起出毛瑟步枪6000只,子弹600万发,小炮6门。
管带吴敬荣
船只被扣留后,最初双方都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两广总督张人骏向北京外务部报告,答复是按例处理,不需照会日本。的确,过去也曾有英国商船走私军火在琼州海面被缉拿最终货品充公的情况,这次应可循例办理。同时,有报纸披露“李提督(李准)已与日葡两领交涉,日领答以须彻查来历,未例遽允充公”,即是说,日本官方最初的态度,只是说要彻查后再定,并无激烈反应。但是,日本商人恶人先告状,使情况急转直下。总督张人骏认为:
“日领贪奸人之赂,大张其事,谎报该国政府,其意以为一经恫吓,我国必将船械一齐释放。”
于是日本公使蛮横无理地向中国提出五项条件,内容有:
1. 对撤下日本国旗, 中方应派兵舰鸣炮以致歉;
2. 即时放行“二辰丸”;
3. 由中国政府购买该批军火, 定价日金二万一千四百元;
4. 严惩有关官员,主要指的是水师提督李准和宝璧号管带吴敬荣应撤职;
5. 赔偿日舰被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这些条件,中方的谈判代表张人骏坚决不允,毫不妥协,对日本人的强词夺理加以严词驳斥。“我之坚持,令日方颇感意外”。于是日方从台湾调遣“吾妻”号等军舰到广东沿海以示威胁,并扬言开战。清政府为了息事宁人,让外务部尚书袁世凯出面,经过草草的商谈,就按照日方的主要诉求,把协议签了下来,承诺中方将会放船,惩官,道歉,赔钱,收购军火。
道歉如何进行?因为吴敬荣扯下了日本国旗,所以日方要求日船升旗时,中国军舰要鸣炮21响致敬。这对中国军人来说是极大的屈辱,但是李准须奉命帅舰执行。
李准如此记录这一天的情景:
“执行之日,余率各员亲至淡水河,各界人士往参观者数百人。日领事及日本商人、船员则至‘二辰丸’上升日本国旗,放礼炮二十一门。日人欢声雷动,我船之人多有痛哭失声者。”
可以想见他此时难过的心情,但他在这段话后又加了一句:
“然从此抵制日货之风潮遍于中国矣”。
的确,中国现代史上,抵制日货运动断断续续超过一个世纪,有时声势颇为浩大,对日本经济不无打击,其源头就在“二辰丸”事件上。首先是广州各界闻知日人在此事件中的蛮横无理,群情激愤,便开始谋划抵制日货。
三月十六日,粤商自治会组织商民在总督府门前请愿,参加者达1000人之多。他们认为“二辰丸”案如此了结,不仅主权尽失,而且会造成盗贼持军火枪械肆意横行,以致粵人生命财产不保。“粤商自治会遍布传单,定于十八日大集会,议定以释放第二辰丸之日二月十七日为国耻大纪念日,并调查所有日本输入中国之商品。”从此,抵制日货便形成势头。
此后上海商界首先相应,接着广州、顺德、郁林、乐从、江门、佛山、梧州、金陵、香港、澳门、旧金山、南洋各地都举行了国耻纪念大会,力倡抵制日货,可谓群众运动风起云涌。
日本官方对于中国这场群众运动显得有些气急败坏。他们慌忙给中国政府施压,要求中国当局出面平息事端,同时要求中国追究组织策划者的责任。当时报纸上有一文题为《日使请责李准》,内容是日本驻中国大使林权助照会中国外交部,说李准在广东暗中煽动排斥日货。至于李准是否参与其事,我们找不到其他证据。其本人的回忆录并未谈及他在其中的作为。但是从他以“抵制日货起,民气益纵横”这两句诗来形容这次运动,表明他对此不仅支持,而且感到振奋。他心里对日本的霸道有股恶气,这是肯定的。
迫于抵制日货运动的压力,中日有关“二辰丸”的协议事实上没有完整履行。有学者看到这份协议,就认为中方在“二辰丸”事件中是“完败”,此事是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一大败笔,其实这是不客观的。虽然中方并未能按照自订的规章将走私武器没收充公,而是将它们作价购买,但这毕竟阻止了走私的军火弹药向中国内地输送,制止了一场非法交易,也算维护了中国海关权益。而且,李准未受责罚,吴敬荣也未遭处分,因为在总督张人骏看来,“吴敬荣办理并未错误”。此外,日本商船在中国扣留期间的经济损失,也并未由中方赔偿。在这些方面,显然日本最终都做了让步。
两广总督张人骏
当然这与中国抵制日货的民意有关,也与西方国家在此事上表态对日本多作谴责有关。日本政府是欺软怕硬的,张人骏就认为,是清朝外务部急于了结此案,匆匆签下协议,“稍失之弱,诚亦有不得已之苦衷”,“当时若能再支持数日,则结果必较此为胜也。”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日本政府的强硬也是其内部压力所致。甲午战争时期曾担任过日本驻中国公使的林董在自己的日记中就记录了当时日本的西园寺内阁受到国内舆情影响的情况。毕竟吴敬荣扯下日本国旗,在日本激起极端化的民族情绪并不奇怪。西园寺内阁的态度必然会表达出这种情绪。不过他们也有理性的一面,即试图“统筹全局,以和平手段处理此案”,因此,他们并没有强迫中国履行全部合约条款,而且在“日政府本已颁布了关于军火赴华之章程”的基础上,“至是并允禁止军火赴厦门(厦门应为澳门之笔误)”。这也可以看作是日本对中国所做的妥协,相当于承诺今后不允许同类事件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日方纠错的态度。但这一条,似乎被以往的学术界忽略了。
至于如何看待中日在“二辰丸”事件上的得失,抵制日货兴起以后,张人骏有如下评价:
“粤东民气团结,环球公论,皆我是而彼非,日本商务大受其累,全国皆有悔心。我虽表面吃亏,而名誉获益甚大,则亦未尝不值也。”
除了“全国皆有悔心”一句以外,说得不无道理。
三,澳门疏浚事件
疏浚,简单说就是挖掘河底或海底淤泥,以疏通航道。清末澳门的疏浚,关系到葡萄牙在澳门水域的管辖权问题。中葡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议,是由“二辰丸”事件引发的,事情可谓一环连着一环。
前文讲到,1908年日本商船“二辰丸”号偷运军火驶向澳门,在九洲洋面卸货,被李准派广东水师扣留。当时日本船主就声称这里是葡萄牙的领海,被吴敬荣等我方官兵言辞驳斥,告知对方葡国在此水域无领海权。后来在中日有关“二辰丸”事件的交涉中,日本和葡萄牙公使又串通一气,坚称九州洋海面属葡国管辖,试图以此逃避中国制裁。此事使清政府感到关于澳门的边界问题,需要和葡萄牙人谈清楚。
澳门莲峰庙是1839年林则徐巡阅澳门接见澳门官员的地方
其实吴敬荣等人所讲的话,代表中国政府历来的立场和观点。
澳门原属广东香山县。16世纪以来,葡萄牙人进入澳门,最初只是“租客”的身份,在澳门半岛上租用一小块地方,用围墙圈起来。他们每年向明朝政府(后来是清朝政府)缴纳500两白银作为地租,持续缴纳了270年,直到鸦片战争爆发。1839年,钦差大臣林则徐和两广总督邓廷桢还按惯例巡阅澳门,表明中国对澳门实际拥有主权。
由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了香港,葡萄牙便开始动了占领澳门的念头。他们向清政府要求豁免地租银,且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索性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大模大样地反客为主。并开始拆毁围墙,占领许多村庄,修建炮台,特别是在1849年到1864年间陆续侵占了氹仔和路环两岛。
对此清政府交涉无效,便听之任之。直到1887年,才开始设法以外交手段对葡萄牙人管辖澳门加以规范和限制。这一年两广总督张之洞代表清政府与葡萄牙商议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不过,张之洞试图对他们的管辖地界做一个清晰的规定。他把澳门地界分为陆界和水界两个部分。陆界方面以明代修建的围墙为界,不可超越;水界方面,所有水道准其船只往来,不得援引国际公法主张水域的权利。但是这些内容,因为谈判中争议较大,最后只能搁置起来,双方约定暂时保持现状,留待将来勘定之后再确定边界问题。
这样可以说,中国方面从来没有同意葡萄牙在澳门拥有领海权。
但葡萄牙人不甘心保持现状,他们在陆地上、海面上总是明里暗里扩张,侵犯中国的领土、领海主权。
明朝时期的澳门围墙
1904年,李准的水师兵士在澳门对面的香山县横琴岛上搜捕逃窜的海盗匪首林瓜四,却受到葡萄牙警察的阻拦,他们竟然声称我方人员越境抓人,自称已经在此地管辖十数年,中国当局从未过问。李准曾将此事报告两广总督,请清政府外务部照会葡萄牙政府,使其退出横琴。
事实上,葡萄牙人在澳门的扩张行为一天都没有停止过。香山一带民众对此对此深恶痛绝。“二辰丸”事件的发生,使民众反葡情绪进一步高涨。乡绅们组织成立“勘界维持会”,敦请清政府尽早派人到澳门勘界,收回被葡萄牙私占的土地。
清政府回应民众请愿,决定派外务部侍郎高而谦与葡萄牙代表马沙铎于1909年农历五月开始勘界谈判。但是,一开场马沙铎就提出咄咄逼人的条件,要求扩张的陆地面积,大约相当于葡萄牙登陆之初所建围墙内面积的30倍,而且还要求控制相邻的全部水域。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谈判进行中,香山勘界维持会便给朝廷军机处发来急电:
“澳界议案,葡索五款,香山南境,水路尽失,旧占不还,复增新占,居民愤恨,誓将死争,乞电粤督、高使峻拒勿让。”
此事不仅在国内包括香港造成极大震动,而且波及海外。当时报刊也有如下报道:
“自澳东勘界之事出现,旅美华侨甚为注意,常与香港勘界维持会通信。近知高大臣已在粤与葡开议,于是一般华侨均恐当局一念之疏损失疆土,爰联合团体,由各埠商团或会馆出名电告粤省大吏及高使与外务部,络绎不绝。据《旧金山华字日报》所登不下数十电。华侨爱国之心可云胜矣。”
这样的民意舆论,使清政府无法再妥协。高而谦在答复马沙铎时便这样说,“此处土地诚不足宝重”,只是民众不允,他担心“若葡国过占便宜,中国吃亏太多,便恐永无相安之日”,“惟民情实不能不愿,如有后患,岂为两国之福?”他终究是惮于民怨沸腾,没敢同意割让更多土地。至于水域的管理,他表示:“至于贵使要挟附近海岛为水界一节,尤难允让。”
这样,两国勘界未达成任何成果。
葡澳当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从内河到外海的疏浚工程。实际目的当然是企图“由海及陆”,通过“以海定陆”的方法取得澳门对面九州洋的控制权。这项工程始于 1908年。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将已经疏浚的海面设置浮标,表示该段水界为葡萄牙所占有。因为香山一带民众强力反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侵占中国领海的行为,所以工程曾几度停滞。
1911 年农历三月,澳葡当局再次大张旗鼓开始疏浚,为阻止民众反对,他们派出两艘军舰进行掩护, 强行开工。六月初,葡萄牙又同香港一家英国商号订立合同,请英国公司承包疏浚工程。这样扯进了英国,使问题更加复杂化。民众眼睁睁地看着葡萄牙对澳门附近中国领海的蚕食就要成为事实,心急如焚。
香山勘界维持会得知英国人主持的疏浚工程将于农历六月初六日(公历7月1日)动工,他们上书李准,希望李准能促请清政府出面照会葡萄牙,阻止这一工程的展开。
早期澳门海滨
此时,李准正与四年前被免职水师提督时一样,又一次处在极度消极的思想状态中。同盟会发动“三二九”起义之后,两广总督张鸣岐担心他串通革命党人,对他疑心更重、嫉恨加深,进一步剥夺他的兵权,迫使他被日益边缘化,坐上冷板凳。他因对张鸣岐不满,正在思考如何退出江湖。一段时间以来,他对清乡、缉匪之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想再过问政情。但是这一次,接到香山乡民的禀文,他感到此系涉及国家主权的大事,不能等闲视之。
李准在六月初五日致电函给张鸣岐,附带香山勘界维持会的原禀文,向张告急。他希望张鸣岐以中葡原有的旧约为凭,火速阻止澳葡当局的行动。
信中说,“澳界未定,之前彼此两国一切皆暂仍其旧,不得有所增加,此系我国与葡国约定之说,自应彼此遵守”。但现在葡萄牙人强行疏浚必然造成严重后果:
“此事与界务极有关系,海为所浚,则地必为其所有,将来划界难再争。香山民心因划界事已极骚动,若竟浚海,恐生意外之事。且来禀言,浚海之后,二十余里之海面断无收回之望,其说亦极中肯,似不能置之不问。”
张鸣岐作为朝臣虽是奸佞之徒,但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他也懂得封疆大吏不可丢失寸土。所以他一面派员到澳门交涉,一面开始调兵遣将,做好了软硬两手的准备。
起初,葡澳当局自恃有兵舰掩护,对中方的交涉并不理会。于是李准令广东水师派出四艘军舰,在九洲洋面与葡萄牙兵舰形成对持。张鸣岐又调集新军1000多名官兵驻扎在澳门边界附近,严阵以待。大约一个月后,葡澳当局感到无力与中方武力对抗,遂停止疏浚。
这个事件不大,但是它发生在1911年清朝覆灭前的几个月,成为那个黑暗时代里难得的亮点。它也可以算作屡战屡败的中国近代外交史上少有的胜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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