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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大湾区如何解决民营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于孝建 徐维军
2020-03-07 14: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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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粤港澳大湾区2020年“一号文”印发,方案推出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作为建设大湾区的两大驱动,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相互支撑赋能,是将湾区建成国际科创中心和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去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深圳、广州等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民营经济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优势。为民营科创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和更低的融资成本,就是更好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民营企业数量庞大,融资需求大,虽然政府对民营企业贷款不断增加,但是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建议,大湾区应充分利用三地制度优势、区域优势、资金优势,持续金融服务创新,推进金融机构创新,探索金融监管创新,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和促进湾区民营科创企业发展,最大程度上激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活力,最终将粤港澳大湾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

民营经济发达,但民营企业融资依旧存在困难

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统计,2019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3616.1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6%,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53.4%,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4.3%。民营经济增加值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并成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0%左右的投资、75%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95%以上的市场主体。

民营企业是粤港澳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群体。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融资需求大。

近年来广东省对民营企业贷款不断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截至2019年末,广东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56万亿元(不含票据融资),同比增长17.2%,相比2018年末增加了0.67万亿,占企业贷款比重55.1%,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但同时也大量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广东银行机构“访百万企业,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中,截至2019年末,发现有融资需求企业12.33万家,但已发放贷款的仅有2.66万户。

此外,相比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民营企业面临的信贷门槛较高。对于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银行多采用信用方式提供融资支持,但对于民营企业,由于其信用等级达不到规定,往往要求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无形中提高了民营企业的信贷门槛。

其次,民营企业缺乏抵押物。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多数为轻资产企业,可用于贷款的抵押物不足,自身发展存在“高技术、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核心竞争力主要来源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在信贷融资过程中,因传统抵押物的缺失导致难以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有效融资。

第三,民营企业缺乏征信数据,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主要采用内部融资,缺乏信贷记录数据,企业经营时间短、信用记录不健全,多数企业财务报表不完善。而且不同渠道、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信息不对称、风险难把控,导致商业银行难以收集和甄别民营企业有效信息并据此进行信贷决策。

充分发挥港澳优势,服务民营科创企业跨境融资创新

金融创新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湾区的制度多样性,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个核心城市的引擎作用,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增强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湾区民营经济与科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第一,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吸引海外风险投资基金对湾区内科创企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在香港创新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模式,将优质民营科创企业的资产打包发行资产抵押债券,如应收账款等,在香港公开市场上发行以供境外投资者认购,利用香港的人民币成本优势,降低民营科创企业的直接融资成本。

同时,通过公开发行也促使民营科创的企业管理更透明,提升国际认知度,开拓海外市场。

第二,充分利用澳门交易所建立的机会,将其建成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纳斯达克”。支持粤港澳民营科创企业到澳门交易所上市,将澳交所打造成为大湾区内科技企业向国际社会的重要融资平台,并发挥人民币的中心结算作用。

加强大湾区与葡萄牙和巴西等葡语国家的商贸交流,推动葡语国家大的金融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国际资金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民营科创企业的发展。

鼓励大湾区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货币互换协议》下,充分利用澳门岸人民币业务优势,实现湾区民营科创企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助力澳门“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

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

第一,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港深两地资本市场和境内外金融资源,加快推进“商行+投行”“境内+境外”“融资+融智+融技+投资”“贷、债、股、资”四位一体的科创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建设。

建议引入粤港澳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加大推动科技支行建设力度,鼓励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吸引国际知名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等金融服务机构集聚,为科创企业提供从初创到成熟,从上市前到上市后,从产业发展到并购成长等全周期、全流程、跨市场、智能化的创新金融服务。

第二,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服务平台。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善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特色化、全方位的金融部门,鼓励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构建总行级的科技金融中心等专业机构,为大湾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

截至2019年9月末,辖内22家银行机构共在14个地市设立科技(园)支行83家,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等先后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支持银行面向科创企业构建专门的客户准入及信用评价体系,同时深入挖掘企业各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如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与政府部门合作,为大湾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信贷风险补偿或贴息业务申报服务,让更多的科技企业享受融资政策优惠。

第三,创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发展的债务融资工具。重点支持湾区内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科创企业。推广落实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完善科创企业与先进制造业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方式。

2017年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推出的“技术流”专属评价体系通过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科研团队实力、企业所处的科技行业发展趋势和政府支持力度等,解决了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的“信用化”“数字化”问题。建议由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大湾区金融机构建立科创企业授信标准,构建以知识产权、科技研发能力、科技行业前景等创新要素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开发科创企业信用贷款授信模型,实现科创企业融资轻资化、信用化,使得企业贷款更加便捷化。

第四,加快大湾区供应链金融发展,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区域供应链金融中心。供应链金融已成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突破口。粤港澳大湾区拥有300多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聚集着中国80%供应链企业,物流运输体系发达,经济发展迅猛和消费潜力巨大。

2019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把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作为推动供应链产业的重要途径。广州、深圳、横琴等地纷纷出台供应链金融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区位、产业与金融优势,打破地域、行业壁垒,建立高效、专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加速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相互融通,提高金融供需对接效率。

第五,数据平台管理规范化。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搭建统一管理平台,将数据整合并上升为具有安全保障的系统平台规范化管理,打破数据孤岛,提高数据质量,实现数据集中化管理和信息共享。

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和民营科创企业统一征信平台,解决科创企业信息跨境不对称问题,推进粤港澳三地跨境征信标准一体化,为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提供有效保障。

建立统一的流程监控管理机制,实现“统一管控、专业审核”,实施跨区域、全流程的数据集中化管控和专业化服务,在管控风险的同时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保驾护航。

成立大湾区科技保险公司、大湾区科技银行

通过区块链等创新技术,革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科技赋能保险,实现大湾区内“金融+科技”的双轮驱动,更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发展。

加快审批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保险公司,或鼓励保险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保险专营分支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涉及技术转移、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属保险产品,在大湾区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专利质押贷款保险等产品试点,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在绩效考核中强化对科技创新类企业风险控制、保险承保、保险理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允许在粤保险公司通过港澳再保险,分散保险风险。

支持建立大湾区科技银行。由政府牵头引导大型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银行联合成立专门的科技银行,专门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加强与其它科技金融主体和高新区政府部门互动,从而推动各方风险控制及信用评估方面的合作,积累科技金融业务经验,提高针对科技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达到重点解决湾区内民营科创企业的融资和融资风险管理问题。

支持粤港澳三地政府出资成立大湾区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支持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信贷,分担金融机构对当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的损失,同时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风险准备金方面,使用风险共担的模式。如金融机构承担50%,风险准备金承担50%,在补偿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损失的同时抑制金融机构的风险追逐行为。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上,粤港澳政府可以借鉴日本政府的做法,建立完善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从信用保证和信用保险两个角度为中小科创企业增信,形成对中小微科创企业的双重融资担保。

(作者于孝建系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徐维军系广州市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基地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决策科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王琳杰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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