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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应及时掌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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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指南》加强内部防控措施,防止院内感染,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采取“提前预约,错峰就诊”的方式,尽量避免就诊患者排队聚集的情况,合理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就诊患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互相接触的风险。《指南》对向失能、高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巡诊、家属代取药、长期处方等服务提出了指导意见。
《指南》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追踪了解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情况,并进行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指南》暂缓安排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年度体检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指南》加强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并尽量避免外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特别提醒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在出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症状时,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做好隔离控制,及时转送就医。
(原题为《<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解读》)
责任编辑: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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